在中国古代有很多令人闻风丧胆的刑罚,比如说剥皮、斩首、炮烙、车裂和腰斩等等,有一种刑罚残忍至极,居然发展成为了一门艺术,名列中国古代酷刑之首。它就是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 据史料记载,凌迟在中国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不过国家不允许使用此刑罚,当时只能算是一种死刑了。到了五代的时候凌迟才合法化,辽代正式出现了“凌迟”这种称谓。在明朝以前,这种刑罚一般适用于那种十恶不赦之徒,比如说谋逆。但是到了清朝中期,该刑罚使用范围逐渐扩大,比如说打骂父母、杀父杀夫,后来为了镇压农民起义,一些人也适用于凌迟这种刑罚。 凌迟,也称作“陵迟”,缓坡的意思,也就是让人慢慢地死去的一种刑罚。它在民间被称为“千刀万剐”,顾名思义,行刑的时候,将犯人身上的肉一块一块的割下来,延长死亡的时间,它给犯人一种超痛苦的肉体折磨,而凌迟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行刑的刀数逐渐增加,居然发展为一种艺术。 据说,凌迟发展到最后可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是3357刀,二等是2896刀,三等是1585刀。行刑的时候并非是乱割,而是按照一定的次序。行刑的刽子手一般是世袭的专业人员,经过专业训练的,最完美的凌迟就是当行完最后一刀的时候,犯人恰好断气。可以看到凌迟这种刑罚真的是惨无人道。 历史上有很多被判凌迟的名人,明朝正德年间,大宦官刘瑾就被判了一个一等凌迟(3357刀),要用刑三天。据说,第一天割了357刀,最大的也就是手指甲那么大,从胸膛左右开始动刀,用完刑回到狱中刘瑾还喝了两碗粥呢。谁知,第二天用刑的时候只割了数十刀刘瑾就断气了,可以看出,第二天为刘瑾用刑的这位刽子手要么是不专业不合格要么就是收了刘瑾的钱。 此外,明朝末年辽东总兵袁崇焕也被崇祯皇帝判了凌迟之刑,先用渔网将身体裹起来,再用刀子将渔网上面突起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来,据说当时周围的老百姓争先恐后抢食从袁崇焕身上割下来的肉,真是残忍至极啊。除此之外,清朝也有几个被判凌迟的名人,比如说靖南王耿精忠、太平天国将领石达开和洪秀全之子洪天福贵等。虽然刑罚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太残忍的刑罚是对人性的一种摧残,是现代文明所不推崇的,所以说,这种刑罚还是不要再次出现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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