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鄂伦春神泉祭坛遗址 逊克县鄂伦春神泉祭坛遗址,是清代鄂伦春民族游猎时期生产、生活留下的唯一一处遗迹,对研究鄂伦春民族原始狩猎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遗址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新鄂乡南约50公里处,在沾河支流都鲁河右岸,其北距五道河林场约20公里,西北距二可河至五道河林场公路约7.5公里,西距坤特奇林场约20公里,南距北营林场约8公里,东南距伊是列河约4.5公里。 该遗址呈三角圆形,面积约15000平方米。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鄂伦春神泉祭坛遗址是鄂伦春族祖先利用泉水治病的地方,治好病的鄂伦春人就用石头砌成塔来祭祀成为祭坛。祭坛遗址位于黑河市逊克县沾河支流杜鲁河中上游火山下,遗址及周围到处是火山岩石,是鄂伦春民族的游猎生活所遗留下来的唯一一处遗址。 祭坛遗址以泉眼为中心,周围摆满了祭祀石塔,大小、高低不同,大的由十几块石头堆成,小的由几块石头堆成,高约50-100 厘米,总数量300余个。 泉眼在一级台地根部,在泉眼边有一个木板钉的神龛,据传是鄂伦春族为敬山神而修。此处泉眼的泉水,可疗伤治病,被鄂伦春人称为"神水"、"药泉"。 鄂伦春猎人祖祖辈辈都到这神泉边饮水、洗浴,深受其利,此泉水经科学鉴定,其医疗保健作用不亚于五大连池矿泉水。泉眼周围分布有353个石塔,均为鄂伦春人病愈后搭建,祈望"神泉水"永远为人们祛病、益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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