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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手握3.77TB个人信息大肆倒卖 被抓前一天售8万条

 aj6688 2017-03-21

  非法获取渠道广泛,包含个性信息数据庞大,被多行业反复倒手

  律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社会危害广、量刑相对较低

  曾在房产中介上班,手握小区业主信息,在发现这些信息能牟利后,男子似乎找到了发财之路,大肆购买、交换各行业公民信息。截至警方抓捕前,他已经拥有全国各行业公民信息达到3.77TB,甚至连警方也统计不出具体的条数。3月19日,记者从庐阳检方获悉,合肥男子李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检方移送起诉。

  通过购买交换 获得大量公民信息

  早在2013年,当年25岁的长丰男子李某在合肥某房产中介公司上班。老板交给他几个小区业主信息,要他“询问一下是否有房屋买卖”。

  在前往小区内拜访业主、张贴广告的时候,李某认识了小区门口一家蛋糕店的老板。该老板邀请他“帮忙推销蛋糕”、“卖出去给你二成好处”。随后,在房产中介上班的同时,李某又通过QQ聊天的方式购买了一些业主信息,再通过手机号加上对方好友,在朋友圈内、QQ群内、直接发送等方式,推销蛋糕。

  不料,该蛋糕店很快倒闭了,李某没有赚到什么钱。不过,李某发现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似乎是个发财的好路子,通过这些数据,他“大有文章可做”。

  此后,直到2015年7月份,李某通过QQ接触了很多手上拥有个人公民信息的人,他就不停地在这类出售个人公民信息的群里与人交换,半年多就换了几百G的全国范围内的个人公民信息。李某在电脑内将这些个人信息进行了细化分类,包括公务员资料、学生资料、股民资料、业主资料、保险资料、企业法人资料等,信息含相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

  被抓前一天售8万条信息

  拥有了大量公民信息资料,李某开始利用这些资源挣钱。

  2015年7月,他在一QQ群“合肥交友群”里认识一个叫何某某的好友。当何某某知道李某手上有不少地方的个人公民信息后,就用3000元钱从李某手上买了当时所有的公民信息。李某便将他存放信息的百度云盘分享给何某某。

  李某表示,他主要是通过微信卖信息,但是一般购买者需要的量都不多,具体销售了多少笔他已经记不清楚。

  李某被抓获的前一天还做了两次生意,一微信名叫“出售全国电销数据”的客户用1500元购买了他的“贷款客户数据总汇”的文件,文件内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有7.3万条。另一个微信客户用150元向李某购买合肥两个小区业主资料,包括业主的姓名、电话、房号等,李某发给对方两个小区共900多条信息。

  据李某供述,对于出售的价格,如果购买少的话,他一般以一毛钱一条的价格对外出售,如果数量多则价格好商量。为了买卖这些公民个人信息,李某拥有10多个微信号和QQ号,但是常用的也就三四个。他将数量极为庞大的公民个人信息分类储存好,根据购买人的需求,选择性地卖给他人。

  李某甚至还记得首次出售这些信息时的情景。那是一个做全国小额贷款的人向他购买合肥部分新楼盘业主信息,“业主装修、买家具可能需要钱”。因此,李某将合肥某两家楼盘刚刚开盘不久的业主个人信息,共计千余条信息,以150元的价格卖出。

  此外,还有人找他购买六安所有新买车的车主信息,他便以1500元卖出了六安地区2.3万条新车车主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家庭住址、保险等一整套个人信息。

  根据警方侦查,李某的下线胡某甚至还以不定价格卖出“山东车主信息”、“江苏股民信息”、“南京证券开户人信息”等。而这些被卖出的信息,经过证实大部分为真实有效信息,以极低的价格被肆意卖出。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起诉

  侦查机关调查发现,2015年3月起,李某自称,通过在网上购买及与他人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信息至少500G。2015年7月起,为谋取非法利益,李某通过使用QQ、微信在网络上宣传的方式,多次向他人出售上述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5万余元。

  去年8月10日,警方搜查李某的暂住地,并查扣其用于作案的一台电脑、U盘和移动硬盘各两只、手机6部。经过技术甄别,这些信息中包括:企业信息、车主信息、小区业主信息、银行客户信息、股民信息以及其他各类行业信息,共计3.77TB,数量庞大,警方甚至都无法核算出其中具体的公民个人信息条数。

  3月19日,记者从庐阳区检方获悉,嫌犯李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审查起诉,系庐阳区首例。

  律师:社会危害广、量刑相对较低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例,相当部分的泄漏者分别是学校、银行、中介、教育培训机构的“内鬼”,另外则以“黑客”居多。而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后,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黄奥律师称,根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这些信息被转卖后,公民“有种在网络上裸奔”的感觉,并不是空穴来风,通过如今种种精准的电话营销可见一斑了。

  而对于目前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相对于其危害性来说,黄律师称量刑相对较低,因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并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因此更多的案例中,基本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

  (责任编辑:沈秀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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