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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郗氏兴衰鉴(十七)

 希善堂 2017-03-21
十七、淝水之战后的高平郗氏

 由于外部的系统性风险,以淝水之战为中心,前后的短期内,东晋的一切政治行为,似乎都失去了常态,当然战后要回归到实力就是话语权的常态,这也就决定了,陈郡谢氏不可能长期主导朝政,利益格局要重新分配,而且洗牌的手段可能要更加非常规。

 王坦之和郗超在淝水之战前去世,太原王氏和高平郗氏因此转衰,但是却随之而来一个意料之外的好处,在淝水之战期间,两大家族由于在后方避难,反而保存了实力,为战后重新崛起积累了资本,如果东晋真的能躲过这场灾难的话。

 淝水之战发生在公元383年,一年之后,郗愔病逝,又过了一年,谢安病逝,这时太原王氏成了最大赢家,王国宝主导了朝政。由于郗超、郗愔分别在淝水之战前后病逝,高平郗氏的人才出现了断层,必须蛰伏待机,等待家族的优秀人才成长起来,高平郗氏再次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则要等到淝水之战的十年之后,公元392年,郗恢代表高平郗氏,再度掌握军权,割据一方。

面对前秦这个外部系统性风险,东晋的各种实力达成了共识,暂时把权力让渡给谢安集中形式,注意只是暂时而已,一旦系统性风险不复存在时,还是要收回来的。谁都记着这一点呢,似乎只有谢安一个人忘记了。

 肥水之战后,谢安把暂时获得的权力视为理所当然,再也没有与其他士族分享的意思,凭借着已经握有权力的先机,再加上战争中积累的个人声望,陈郡谢氏居然维持了执掌中枢的权力,这种情形直到谢安去世为止。

 报复性的反弹到来了,谢安一死,陈郡谢氏立刻丧失对中央政治的控制权,而且北府军的忠诚度也动摇了,代言人刘牢之开始拥兵自重,观望时局。太原王氏代之而兴,王国宝与司马道子掌握了中央政权,他们也和谢安一样,拒绝分享权力,并开始排斥异己,导致所有的士族一起反对。

在这个背景下,高平郗氏的实力也有所恢复,公元392年,郗恢被孝武帝擢升为梁秦雍司荆扬并等州诸军事[i]、建威将军、雍州刺史、假节,镇襄阳。孝武帝以恢有籓伯之望,郗恢的表现也没令皇帝失望,史载“恢甚得关陇之和,降附者动有千计。”

郗恢的在任上,展现了极高的军事才能,先后败西燕慕容冲,后秦姚苌,就连敌人也认可他的军事才能[ii],后燕和西燕火并时,慕容永向郗恢发出过求救。如果加以时日,郗恢重复祖父郗鉴的道路也未尝可知。

这时以晋皇室和太原王氏为一方,以谯国桓氏等多数士族为另一方的决战开始了,最终王国宝被杀,双方在寻阳达成了停火协议,晋王室和谯国桓氏东西分治。这这场争斗中,郗恢站在孝武帝一方,在荆州的后方对桓玄进行牵制,在双方达成停火协议后,朝廷招郗恢回京任尚书,不幸的是,郗恢在即将到达京师时被暗杀,据说是仲堪阴所为。[iii]这次暗杀使得高平郗氏进一步衰落。郗恢在襄阳凡六年,功绩还是被后人肯定的,至今襄阳仍有郗恢碑。

其后桓玄称帝败亡,东晋权柄落入刘裕和刘毅两人手中,在二刘的争权过程中,高平郗氏站在了刘毅一边,郗僧施成为刘毅的死党。可惜这次押宝选错了方向,与毅俱诛,国除。

郗僧施之所以这样选择,无外乎以下原因,第一刘毅对郗僧施非常信任,提拔僧施为南蛮校尉,假节,镇襄阳,并把僧施看做自己的诸葛亮,第二当时的士族普遍支持刘毅,第三刘裕出身寒门,不代表士族的利益,刘裕代晋后,行土断之法,士族在东晋一朝的辉煌不复存在。

僧施死后,高平郗氏愈衰,原理政治中心,但仍然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地位。刘宋一朝,郗绍国子祭酒,领东海王师,著有《晋中兴书》[iv],郗绍之子郗烨娶宋文帝寻阳公主,烨早卒,死后诏赠金紫光禄大夫。烨子泛,南齐时中军临川王记室参军,烨女徽,为梁武帝萧衍德皇后。[v]

及盛唐一统,士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高平郗氏也不例外,唐代郗士美,两任尚书,两任节度使,封高平郡公,与父纯具有令名于当时[vi],是为高平郗氏作为士族之遗响。


[i]按《资治通鉴》,郗恢都督荆、雍、秦三州军事,说法不一。晋书的说法肯定也有误,至少扬州绝对不在郗恢的都督之下。

[ii]慕容垂围慕容永于潞川,永穷蹙,遣其子弘求救于恢,并献玉玺一纽,恢献玺于台,又陈“垂若并永,其势难测。今于国计,谓宜救永。永垂并存,自为仇雠,连鸡不栖,无能为患。然后乘机双毙,则河北可平”。孝武帝以为然,诏王恭、庾楷救之,未及发而永没。杨佺期以疾去职。

[iii] 桓玄、杨佺期都有很大的嫌疑。

[iv] 一说作者是何法盛

[v] 死后追赠,梁武帝一生只立过这一个皇后。

[vi]《新唐书》

郗士美,字和夫,兗州金乡人。

父纯,字高卿,举进士、拔萃、制策皆高第,张九龄、李邕数称之。自拾遗七迁至中书舍人。处事不回,为宰相元载所忌。时鱼朝恩以牙将李琮署两街功德使,琮恃势桀横,众辱京兆尹崔昭于禁中,纯曰:“此国耻也。”即诣载请速处其罪,载不纳,遂辞疾还东都,号“伊川田父”,十年不出。德宗立,崔祐甫辅政,召为太子左庶子、集贤殿学士,不拜,以老乞身。改詹事,听致仕。帝召见,褒叹良久,赐金紫,公卿以下咸祖都门,世高其节。

士美年十二,通《五经》、《史记》、《汉书》,皆能成诵。父友萧颖士、颜真卿、柳芳与相论绎,尝曰:“吾曹异日当交二郗之间矣。”未冠为阳翟丞,佐李抱真潞州幕府。以才,历王虔休、李元,皆留不徙。久乃进房州刺史、黔中经略观察使。溪州贼向子琪以众八千岨山剽劫,士美讨平之,加检校右散骑常侍,封高平郡公。迁京兆尹,天子多所咨逮。

出为鄂岳观察使。时安黄节度使伊慎入朝,其子宥主后务,偃蹇,母死京师不发丧,欲固其权。士美知之,使府属过其境,宥出迎,因以母讣告之,即为办装,宥惶遽上道。

改河南尹,检校工部尚书,充昭义节度使。昭义自李抱真以来皆武臣,私厨月费米六千石、羊千首、酒数十斛,潞人困甚。士美至,悉去之,出禀钱市物自给。又卢从史时,日具三百人膳以饷牙兵,士美曰:“卒卫于牙,固职也,安得广费为私恩?”亦罢之。讨王承宗也,遣大将王献督万人为前锋,献恣横逗挠,士美即斩以徇,下令曰:“敢后者斩!”亲鼓之,大破贼,下三营环柏乡。时诸镇兵合十馀万绕贼,多玩寇犯法,独士美兵锐整,最先有功。宪宗喜曰:“固知士美能办吾事。”承宗大震惧。亡几,会诏班师,然威震两河。以疾召拜工部尚书。后检校刑部尚书,为忠武节度使。卒,年六十四,赠尚书左仆射,谥曰景。生平与人交,已然诺,以是名重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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