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晓泉村四组修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100平方米,楼高3层半,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沙、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城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货甲方提出的要求修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泥土及地面、门前台阶垫层。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210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实际平方计算。楼面混泥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由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甲方承担中餐。每层楼甲方给乙方红包1000元整。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 ,完成第二层付款 ,完成第三层付款 ,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责任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事故,因施工造成施工人员或他人损失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5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一边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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