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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社仓

 Orientalis 2017-03-23

 创建过程

乾道四年(1168年)春夏之交,闽北建阳、崇安、浦城一带因灾情十分严重,年成荒馑,饥民骚动。朱熹是时在五夫屏山居里祠禄养亲。崇安知县诸葛廷瑞知朱熹之贤,诚邀他会同乡耆刘如愚共商乡里之救灾赈粜善举。朱熹力功里中豪富,发家中存粟,以平价赈济灾民;同时上书建宁知府徐嘉,请求发放常平粮仓(官仓)的存粮以应救灾急需,灾情遂得缓解。

次年,朱熹慈母仙逝。在家守制的二三年内,他又先后上书给继任建宁知府的王淮、沈度,请予五夫建仓,他写给王淮的信中说:"天有不测之风云,今灾解,不可不料后复有前之事。粟偿之后,山民无益存之积,青黄不接之时,又要加倍息借贷于豪富。况官粟存仓,为法甚密,远水解不得近火,请予五夫建仓留赈,每年一赈一偿,又能易新以藏,实为一举二得之举。"给沈度的信中写道:"请仿古法为社仓以储之,不过出捐一岁之息,宜可办"。朱熹的惠政之举得到官府的支持。朱熹在《建宁府崇安县五夫社仓记》中追述道:"沈公从之,且命以钱六万助其役。于是得籍坂黄氏废地而鸠工度材焉。经始于七年(指乾道七年)五月,而成于八月。为仓三亭一,门墙宇舍无一不备。"(《朱文公文集》卷七七)

社仓竣工之后,朱熹又举荐里中较有德望之人刘复、刘德舆、刘琦、刘玶四人共同管理,制订了《仓规》,并取得了知福州府陈俊卿(前丞相)的支持。朱熹追述道:"方且相与讲求仓之利病,且为条约,会丞相清源公出镇兹土,入境问俗。予与诸君因得具以所为条约者,迎白于公。公以为便,则为出教,俾归揭之楣间,以视来者。"乾道七年(1171年)八月社仓建成后,仓廒贮存盈满。从此,春夏青黄不接之时赈放,冬秋偿清存放,变官仓(常平仓)赈粜为民仓(社仓)赈济,大利于民。

朱熹在写了《建宁府崇安县五夫社仓记》之后还勒碑以志之。据《康熙崇安县志》还记载,竣工之日,朱熹还在仓壁上题了一首警诗:"度质无私本是公,寸心贪得意何穷。若教老子庄周见,剖斗除衡付一空。"借以劝戒管理人员。

社仓的推广

五夫社仓建成受益后,建宁府争相仿效,相继建仓的有建阳长滩、大阐社仓。光泽、建宁、顺昌等地也先后建仓储粮。明嘉靖《建宁府志》载:"社仓,前贤创之,后人因之,皆惠政也。"五夫社仓建成十年之后,即淳熙八年(1181年)十二月,朱熹在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任期内,因逢荒年,饥民遍野,饿殍遍地,遂奏事延和殿,向孝宗献策救灾。他列举在崇安五夫创办社仓之利,痛陈官仓之弊。孝宗褒奖他敢于直言,立即派他回浙东赶办救荒大事。朱熹不负上望,当年尽缓灾情,使饥民无断炊之忧。第二年,南宋朝廷将朱熹呈请施行的《社仓法》"颁诏行于诸府各州"。 自此,五夫社仓因为开救荒之先河,被誉为"先儒经济盛迹",历代重修不辍,因而保存完好。

修建后的社仓

朱子社仓最后一次修建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由朱熹裔孙、乡绅朱敬熙主其事。社仓大门外的匾额为"五夫社仓"四个砖雕大字,上款为"光绪已丑仲夏吉立",下款为"花翎郎中朱敬熙建"。大门内为院落,供挑粮者歇息,约30余平方米。二门匾额为"朱子社仓"四个砖雕大字,上下款分别为"光绪己丑仲夏"和"裔孙朱敬熙建"。二门内即为粮仓,左右并列仓廒,可供存粮六七十万斤,仓廒两侧有宽敞通道,便于农民籴粜粮谷时过秤记帐。仓廒后面设有仓管人员宿舍。社仓面积约1400平方米。社仓的廒廪现仍为五夫镇粮站存粮之用。

社会保障作用

社仓法的实施, 不仅减轻了封建国 家财政的负担, 而且改变了受灾民众单纯依靠国家拨谷救济的思想, 有效地培养了农民自我保障意识。它还找到了一种以民间力 量为主, 兴办一种互助性质备荒仓储 的办法。开耀乡实行社仓法十余年, 除建仓房三间和 归还所借常平米外, 尚有余 粮 3100 石。当 时, 开耀乡有人口约 2000 多人, 而能有 3000 多石粮食作为社仓基金, 就当时而言, 应该说水平是相当高了。朱熹在《常州宜兴县社仓记》中说: 始予居建之崇安, 尝以民饥, 请于郡守徐公嚞, 得米六百斛以贷, 而因以为社仓。今几 三十年矣,其积至五千斛, 而岁敛散之里中, 遂无凶年。30 年不到, 开耀乡五夫社仓有基金五千斛粮食。这已充分说明, 开耀乡五夫 社仓已经超过常规赈恤范围, 向全面社会保障前进了一步, 它是我国古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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