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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戒通启 | 2017年山西五台山碧山寺暨竹林寺传授三坛大戒通启

 露罪具勇心 2017-03-23


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秉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经中国佛教协会(中佛会【2016】340号)、山西省佛教协会(晋佛会【2016】35号)批复,同意山西省五台山碧山寺暨竹林寺于2017年5月26日至6月24日传授三坛大戒。戒期将严格按照《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具体传戒事项如下:


一、传戒时间:


(1)公历2017年5月26日至6月24日(农历五月初一至六月初一)。


(2)报到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5月23日。


(3)截止时间: 2017年5月23日。


(4)戒期30天。


二、传戒地点:


男众戒场:五台山碧山寺;


女众戒场:五台山竹林寺。



三、受戒条件


本次传戒法会将按中国佛教协会《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法如律举办,接收新戒面向全国。


(1)求戒者必须是经政府依法登记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剃度的沙弥、沙弥尼。


(2)求戒者年龄必须在20至59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男众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女众在寺院修学两年以上,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市、县佛教协会推荐受戒(无佛教协会的市、县应由当地宗教工作部门同意)。


(3)求戒者必须信仰纯正,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无残疾,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智力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高血压及心脏病史等),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以戒期前三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为准)。


(4)求戒者必须独身,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明复印件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局、派出所)出具的离异、丧偶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5)求戒者必须能够背诵《朝暮功课》、《沙弥十戒》、《毗尼日用》等五堂功课。



四、报名手续:


(1)求戒者应认真如实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应贴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近期一寸免冠僧装照片4张(一寸);


(2)《申请表》内,须求戒者本人签字(用法名),剃度师应填写意见(是否同意受戒)并签字盖章;


(3)由推荐寺院、当地佛协及地方省佛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方可来寺报到受戒。(如当地没有佛教协会,须有当地政府宗教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4)持有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包括肝功检查)、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和相关证件、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个人单页复印件一份;


(5)三个月内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受戒费用:


本次传戒戒费为2000元,三衣、钵、具由戒场结缘,生活用品自备。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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