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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鼓励医生多点执业,医生就自由了吗?

 万宝全书 2017-03-23
学医一道2017-03-23阅读原文1评

续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2、13号令,近日,国家人社部下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并提出一系列激励措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3号令:通过建立区域注册制度、电子注册制度、注册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改进医师执业注册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政策不断鼓励医生多点、自由职业,看了是否让你心潮澎拜?特别是心怀梦想的你,是否蠢蠢欲动了呢?

但政策令也明确指出: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虽然政策鼓励医生多点,但医院这一关依旧很难打破。院长、科主任从医院、科室的发展来看,是不愿意也不会同意的。

首先,你现在和医院签订的是全职合同,拿的也是全职的待遇,如果你提出多点的需求,医院可以要求和你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内严格标注你在医院的执业时间、工作量、考核标准等,并给予对应的待遇。

从医院、科室自身发展的角度说,医院也可以拒绝和你签订多点执业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允许多点执业。如果你不愿意,也可以不和你签订合约,特别是三甲大医院,想进去的人还是很多的,挑选人才的余地也还是很大的。

总结:虽然政策出台允许你可以多点执业了,但医院可以不同意。同意你多点,可以是相应国家的政策,不同意你的多点,也可以是考虑自身的学科建设需要。

所以,能否多点职业要看和医院沟通谈判的结果。

医院培养一个医生不容易。医生借用医院的平台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后就想多点,甚至吃里扒外将医院的病人引入其他执业点,这种替人作嫁衣的事情,是每一个院长都不愿意发生。所以会出现像河北省某三甲医院要求全院医生上交三证,会发生武汉一精神科主任因多点执业被免职等等一系列这样的事情。

在美国医生执业是混合制的,既有医生是全职的,也有自由执业的。有可以同时在A医院出诊,也可以去B医院上班,甚至可以同时注册为两个专科的医生。但美国也有要求医生全职的医院,不允许医生在其他医院执业,如梅奥诊所。

决定这一切的,都是合同。按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是否可以“兼职”。

所以在你想和医院提出多点执业的需求时,先考虑清楚自己是否具有谈判的筹码,是否还需要依靠体制内的种种品牌、职称晋升等光环,是否能自带流量、自带粉丝。不要片面的认为现在在三甲医院出诊,病人应接不暇是你的品牌,更过的可能是因为有棵大树罩着。

不要过高的估计自己的能力,也不要过低估计出去后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充足的准备来迎接机会。

人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最后得到的好东西,不是幸运,必须有不断的苦心经营,才会有偶然相遇。多点执业之路虽然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必是光明的。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本文系学医一道原创内容,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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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医一道

取自冉雪峰的“学医一道,既不能离开书本,也不能专靠书本,既要凭些经验阅历,也要懂得经籍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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