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相信没有人会反驳这句至理名言。但在某些情况下,“欠债还钱”也并不绝对,特别是在民间借贷中,远不是“欠债还钱”那么简单,有时候欠了债不一定要还。 生活中,有不少借贷关系其实并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债主手握借条,也未必要的回借款。下面,银资网小编罗列出几种特殊的情况,希望能对大家起到警示作用。 1、高利贷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利率高于银行同期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而超出此限额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换句话说,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借款者可以不予支付,即使给了也可以要回来。 2、没有借据 借钱写借条,是民间借贷中不成文的规矩。假如债主手中没有借条(借款合同),就没有证据,无法证明对方欠你钱。这种情况下,法院想保护你,都不知道怎么做。 3、借钱用途不正当 明知借款人借钱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比如赌博、吸毒等,仍旧把钱借与对方。这样的借贷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假如借款人赖账,你的钱基本要不回来。 4、超过诉讼时效 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超过诉讼时效,你再向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你已经失去了胜诉权。 5、未成年人借钱 把钱借给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比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这种借贷关系不受保护,借条自然也是无效的。债主能不能要回借款,只能听天命,因为决定权在借款人家人或监护人身上。 6、被迫写下的借条 债主通过威胁、殴打、绑架等暴力方式,逼迫借款人写下的借条,无论是什么内容,都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小编提醒大家,情侣之间吵架分手,产生的所谓“青春损失费”、“分手费”均不受法律保护,借条也是无效的,欠债人可以不用还。 债务催收、尽职调查、法律咨询,上银资网!资深团队、律师加盟、合法催收,让债“无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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