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磐石观察】根据安监总局令第89号文,13件规范性文件真的废止了吗?

 菊花廿六 2017-03-25


2017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总局令第89号文公布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对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这十三件规范性文件分别是: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

《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1号)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

《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


《决定》的公布在安全人和相关行业中引起很大反响,认为,这些规定并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规范标准中都已经有了明确的要求。


是啊,简言之就是这些规定尽是废话,但小安认为,这些规定都是那些标准规范的精编版,是对标准规范的精华提炼,并且这些规定因为短小精悍、浅显易懂而容易被大众所接受,所以说这些规定就肯定有它存在的意义。

所以,大家在大呼痛快的同时,不要忽略,在同一天,国家安监总局以安监总政法﹝2017﹞15号文公布了<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小安认真的对比了下,这三个规定与废止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第61号令)、(第84号令)是一样的,没有什么改变。刚看到(安监总政法﹝2017﹞15号)文的时候,小安很疑惑,以为是自己看错了,这又公布又废止的,不过仔细想想就会明白,它是将这三个规定合并在了一件文件里,更具有规范性和统一性。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这三项规定继续有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