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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事件启示录:生若于欢,死又何惧!

 岳霸 2017-03-27

文/报哥

山东聊城,报哥最感兴趣的景点是景阳冈和狮子楼,《水浒》中的打虎英雄武松,曾在这两个地方留下了脍炙人口的故事:三碗不过岗和血溅狮子楼。

 

喝酒的事儿咱们就不多说了,尤其是打死老虎的行为,搁现在是违法的。

 

值得一说的是血溅狮子楼。

 

即便武功盖世,得知兄长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后,武松的第一反应是报官。谁知官吏们已被西门庆收买了,武松投诉无门。不得已,他只能用手中的刀伸张正义为兄报仇。

 

如果当时官府能为武松做主,用法律的武器替武大郎讨回公道,那么武松就不会逼上梁山。

 

然而,世间没有如果,只有后果。

 

报哥之所以说这段故事,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这两天,一起发生在聊城的真实案例刷爆朋友圈。当事人于欢,因为不忍母亲受辱,一怒之下用水果刀杀死了其中一人。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估计聊城的法官们做梦都没想到,一审判决竟然激起了千重浪。引发人们如此愤怒的,主要有三点:

 

警察的不作为。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曾打电话报警,警察也来了,但跟没来一样,只是扔下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就走了。


法院判决不近人情。为什么不能认定于欢为“防卫过当”,对被告人处以更轻的刑罚呢?


催债人如此嚣张,为什么没人来管?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原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于欢的案件中却出现了反转,这是因为,催债的和被杀的人实在可恨,而欠债的和杀人的反而值得同情。

 

关于这起案子的评论,早已经铺天盖地,报哥本不想多说,但架不住报友们一直发微信问:报哥你怎么看?

 

报哥当然是用眼睛看,但看完后却百思不得姐:为什么舆论会一边倒地支持于欢?为什么法院的判决会引发这么大的争议?

 

类似的案例不止这一起,比如今年年初的天津老太摆地摊案,还有前些年的彭宇案等等。

 

报哥不是法律专家,但也知道一部好的法律,在本质上能反映社会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符合社会文明的发展趋势。

 

倘若大多数人觉得自己的利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时候,那我们就该反思了:是不是现在的法律出问题了,是不是需要改进以便与时俱进了。

 

于欢案只是个导火索,之所以能引发如此关注,是因为人们看到了这起案子暴露出来的令人发指的一些阴暗面。

 

比如,黑社会势力已然如此猖獗,竟然在警察的眼皮底下为所欲为。更有甚者,如果黑社会和当地警方有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那普通百姓的安全将无法保障。

 

还比如,国家一直在鼓励创业,鼓励实干兴邦,然而个中艰辛只有创业的人知道。最需要银行提供支持的他们,在危急时刻根本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最终只能面临两难选择:要么破产,要么借高利贷。

 

网上有个热门帖子,列出了近十年来十大最赚钱项目:第一是在上海买房,第二是在北京买房,第三是深圳,反正从一到十除了买房还是买房。这种类似天方夜谭般的笑话,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而且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再比如,房姐龚爱爱事件已然过去好几年了,但民间高利贷的行为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愈演愈烈。只要黄世仁还在,就必然会有杨白劳,想想都后怕。

 

不想再比如下去了,毕竟,我们的世界不是比如世界,尽管两者都是角色扮演,但后者可以反悔,还可以重来,而我们的人生没有彩排。

 

武松的故事是虚构的,生擒方腊的不是他,而是美男子韩世忠。于欢的案子却是真实的,一审被判无期的他,二审会有相对利好的消息传来吗?

 

生若于欢,死又何惧!

校对:郭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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