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古代婚书 你能想到什么? 喜庆的 凤冠霞帔 美美的 民国婚书 你不知道的是 有些婚书跟婚姻嫁娶有关 也有些婚书与婚姻嫁娶 完全无关 比如,卖身婚书 我们先说有关的 古代结婚 从想结婚到真正结婚 有个复杂的“六礼”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书法史上地位不可撼动的王羲之 为儿子王献之求亲时写过 《与郗家论婚书》 唐宋时期 立婚书成为社会习惯 到了元代 婚书的形式和内容都趋于规范化 从法律上对婚书样式做了明确规定 ▲《元典章》 有大家熟悉的 通婚书、允婚书、合婚书等 ▲清光绪皇帝《大婚典礼红档》 然鹅 也有一些大家可能没见过的 分手婚书 入赘婚书 纳妾婚书 · · · 以及 卖身婚书!!! 分手婚书 以唐代敦煌“放妻书”最为著名 这些分手婚书用词典雅 浪漫温柔还煽情 追溯前世今生姻缘 说明分手原因 并且祝妻子分手之后 要认真梳妆打扮尽显姿色 再找一个好夫婿 不愧大唐风范 “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 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 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 ▲敦煌《放妻书》 还有一些特殊的婚姻形式 比如入赘招夫、再嫁、蓄妾等 也需要立婚书 至于男嫁女的 入赘婚书 有的与娶妻婚书类似 注重礼仪和文辞 但是更多侧重强调 男方的养老责任 以及将来所生子女的归属 “同岳父同居到老。日后生子传孙, 该由长男传黄家,次男传白家” 纳妾婚书 纳妾通常不需行六礼 更多类似于买卖行为 需要立婚书 唐代已有明确法律规定 元明清纳妾婚书都有模板 “凭媒人某人某氏,议配某境某人为侧室, 本日受到聘银若干两,本女即听从择日过门成亲” ▲辜鸿铭“茶壶茶杯论” ▲老照片中妻妾成群的家庭 还有一类特别的 卖身婚书 底层百姓 贫困或遭遇天灾人祸之后 通常会卖妻卖儿 有将自己妻 卖与他人为妻形成的婚书 其中往往说明买卖原因 申明归属权 定好价格 还有简单的祝愿 “因家庭清淡、日食难度, 自情愿将妻汤氏配……陈芬为妻, 议定聘金龙银一百五十大员。 ……择吉日完婚,传子及孙,财丁两旺” ▲卖妻婚书 ▲卖妻卖儿婚书 ▲卖儿婚书 ▲卖儿媳婚书 ▲卖女婚书 “有次女一人年十四岁情愿许配 ……为妻……大洋六十元。 辽宁省档案馆藏 《辽东都指挥使司类·信牌档》中 有一份万历十六年的 “卖身婚书” 女孩家贫被卖给别家做童养媳 并盖有被卖女孩手印脚印 嘉靖三十年《胡音十卖男婚书》 父母将儿子卖给别人做仆人 “凭媒妁中出卖与家主汪名下为仆, 三面议做财礼银叁两五钱整” 顺治六年《阿谢卖婢婚书》 将自己家的婢女卖给他人当婢女 “今有使婢名唤小女……出卖与侄名下为婢” “立此婚书存照” 卖身契称为“婚书” 卖价称为“财礼银” 保人称为“媒人” 唐宋元时期“婚书” 通常都与婚姻关系有关 而目前所见明清时期 徽州地区卖身文书 大多被称为“婚书” ▲明清徽州人身买卖文书一览表 但是 此婚书不同于彼婚书 跟婚姻关系没有任何关系 而是一张赤裸裸的卖身契 辣么 为什么将卖身契称为婚书? 有人说 明代实行限制畜奴政策 但是民间依然存在大量人口买卖情况 为了防止触犯法律条文 卖身契上对于奴婢的称呼 通常也会改成“义男、义女” 卖身契也称为“婚书” 别再迷恋一纸婚书 “婚书”并不仅仅是 合二姓之好的凭证 也有可能只是 纯粹买卖关系的契约而已 “媒人”并不仅仅是 成全两姓之好的中间人 也有可能是 · · · 人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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