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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公司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Luolijiaok 2017-03-31

又是一年跳槽季,离职、招聘、入职一窝蜂的涌来,可把咱们HR折腾坏了!可员工离职并没有错呀,职业生涯辣么长,难免需要换个工作调节一下心情。可是你知道吗?某些情况下,员工主动离职,企业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信你看某位HR的来信!

这些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公司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某公司HR来信:

王某自2013年5月入职我公司工作,岗位为厨师,双方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王某工资为5000元。其后我公司均有按时发放工资,但一直没有给其缴纳社会保险

王某遂于2016年2月以我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交辞职信,并办理了离职手续。

后王某将我公司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我公司向其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5000元。

这些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公司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公司认为,因公司为微利行业,无力为每个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我公司认为王某属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公司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达laboroot高级咨询顾问谢严兴是这样回复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王某主张获得经济补偿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其经济补偿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之规定计算,符合法律的规定,应该获得支持。

本案焦点在于因单位原因主动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后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上述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外,符合以下情形的,劳动者均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此外,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可主张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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