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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马上完成转弯被相对直行车撞上 为何负全责

 好吃好看分子 2017-03-31

[导读]长春市民李女士开车去一个单位办事。就在她左转弯马上要进入单位大门时,却与一辆相对方向直行的出租车撞在了一起。交警部门判定,在这起事故中,李女士负有全部责任。对此,许多人不理解,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民警对这种事故责任的判定依据进行了详细解读。

车辆马上完成转弯被相对直行车撞上 为何负全责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交警都会判定转弯车辆负全责。尤其是相对方向直行车辆前部撞到转弯车辆后部时,交警部门的责任判定让转弯车辆驾驶员很不理解。11月21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民警对这种事故责任的判定依据进行了详细解读。

左转车被直行车撞被判全责

最近,长春市民李女士开车去一个单位办事。就在她左转弯马上要进入单位大门时,却与一辆相对方向直行的出租车撞在了一起,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交警部门判定,在这起事故中,李女士负有全部责任。理由是李女士驾车左转弯时,没有让直行的出租车优先通过,违反了转弯让直行的规定。

虽然李女士保了全险,修车费用会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这样的责任认定,让李女士感到很委屈,不能理解。“我的车子都已经转过来了,马上就要进院了,是那辆出租车速度快,把我的车尾部撞了,怎么还判定我负全责呢?”

23.2%事故因转弯未让直行

针对这个案例,记者采访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

事故处民警介绍,机动车在行驶中因转弯不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违法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的现象较为普遍。据统计,2014年1月至10月,长春市各类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统计中,因转弯未让直行而引发的事故数占事故总量的23.2%。

“关于转弯让直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事故处民警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转弯让直行的规定,并不仅仅单指相对方向的车辆,同样适用于在同方向不同车道行驶的车辆。”事故处民警说。

简易事故判定转弯车辆负全责

“有的驾驶员朋友质疑,自己完成转弯行为或者即将完成转弯行为时,相对方向直行车辆前部碰撞转弯车辆后部,为什么也要认定转弯车辆负事故责任。”事故处民警说,李女士对事故责任判定的不理解应该就在这里,是因为她对交警部门判定转弯让直行事故规则有认识误区。

在判定此类交通事故责任时,如果是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交警部门除了根据事故现场形态分析,还要综合考量双方当时车速等其他因素,最终判定事故责任。

如果是没有人员伤亡的简易事故,本着快速处理事故的原则,会优先运用路权原则,判定转弯车辆负全责。“这么判定都是建立在事故双方都没有酒驾、毒驾、无证、套牌、开报废车等违法行为的前提下。”

“这么做也是为了降低事故成本,因为测速检验的成本在五六千元。”事故处民警说,如果转弯车辆驾驶员对事故责任判定有异议,可以提供视听资料等证据,供交警部门分析判断。

在路权原则下,直行车辆比转弯车辆优先通过,因为直行车辆通行不畅,很容易引发道路堵塞。

另外,从人身安全角度考虑,这也是对转弯车辆驾驶员和乘员的保护。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碰撞的是转弯车辆的侧面,碰撞点大多在驾驶员位置或者在副驾驶位置,这些位置与直行车辆碰撞的车头位置相比,更加危险,很容易造成驾驶员或者副驾驶位置乘员受伤。

■交警支招

注意这四点避免转弯事故

为了防止转弯车辆为让直行车辆而引发交通事故,事故处民警给大家提供了几个正确转弯的方法。

1.要做到紧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这样可以避免提前转弯,给相对方向直行车辆造成反应不及,也给自己留有充足的观察、瞭望时间和空间,以免发生事故。

2.要做到仔细观察、瞭望道路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转弯。关于“确认安全”概念的界定,交警部门遵循的是“结果说”,而非“过程中”。也就是说只有不发生事故的结果,才能说是在已经确认安全后通过。

3.要做到严格按规范操作,转弯前,一定要开启转向灯,夜间还要开启近光灯。

4.要做到顺序、依次转弯。当前方车辆阻滞时,待转弯车辆应当依次等候,禁止在车队两侧随意穿插,防止发生事故。记者 苏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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