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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惧怕的“凌迟处死”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刑罚?

 昵称413468 2017-04-05

中国古代的刑罚种类繁多,小到鞭刑、杖刑,大到削首、分尸等。但是在众多的刑罚当中有一种刑罚让人感到毛骨悚然,谈之色变,这种刑罚就是“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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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从实施的过程中就不难想象,被处以这种惩罚之人的痛苦程度有多高!早在五代十国时期,便出现了凌迟这一刑罚。在明朝以前,凌迟的刑罚一般都是分为36刀和360刀两种。这前者是刀刀见洞,不一会便能够要了犯人的性命。至于后者,则是将犯人用渔网网住,再用刀一片片地割去从网洞之中所鼓出来的人肉,直到割了360之后,犯人才会真正咽气。

这割上360刀的刑罚,光是听听,就已经让大部分人吓的不轻了,然而,明太祖却认为这个刑法太轻了,不足以起到彻底惩罚犯人的作用,更不足以解去人们对于犯人的愤怒与仇恨之情。因此,明太祖便要求对于罪行严重的犯人处以凌迟的刑罚,且还需要在原先的360刀基础之上,升级割上3600百刀!

只不过这只是明太祖一人的想法,当时明朝之中的额诸多刽子手没有一个人能够在犯人断气之前割满三千六百刀。直到过了数年之后,才有一位刽子手破纪录的割了犯人3543刀,犯人才咽气。虽然这个与明太祖的规定相比,还差了57刀,但是事实上也说明凌迟3600刀的确是很难以做到的。于是明朝的法令当中就规定情节最为严重的凌迟之刑,需要割满犯人3543刀。

凌迟的刑罚一直延续到清末,直到光绪三十一年即公元1905年4月24日,由光绪皇帝颁布《大清现行律例》:“更定法律,死罪至斩决止,除凌迟、枭首、戮尸等刑”!凌迟酷刑也就到此终结了。据说,时隔半个世纪后,民间还出现过一桩凌迟的案例,即1952年1月,一位名叫张伯魁的汉奸被施以凌迟,当然这也只是一个传说而已,暂时无法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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