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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离退休(遗属)人员死亡丧葬费

 厦门社保代缴 2017-04-06
申领离退休(遗属)人员死亡丧葬费
     
事项编号350200RSJJF0013
事项名称申领离退休(遗属)人员死亡丧葬费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办理条件(一)领取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死亡;

(二)供养的直系亲属在领取遗属抚恤费期间死亡。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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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即时办结
承诺期限即时办结
申报材料(一) 加盖单位公章或街道劳动保障站公章的《离退休人员减退表》或《遗属人员减退表》一式三份;

(二)离退休(遗属)人员的“户口注销证明”;

(三)直系亲属领款人的有效证明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与减退人的关系证明;

3、领款人在厦门开户且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借记卡。

(四)直系亲属无法前来办理,需由他人代办时,除携带以上材料,还另需提供:

1、直系亲属签字的委托书;

2、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相关表格到街道或窗口领取《离退休人员减退表》或《遗属人员减退表》。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事项收费不收费
办理机关市区两级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市区两级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养老保险科
办公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15、16号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12333
监督部门、电话5323210(监察室)、5369038(人事科)
受理形式暂未开通网上受理,请至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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