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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权威与强制权力

 静海听潮vurer6 2017-04-06


那些自称神圣而正统的氏族,都在为争夺各自在传说观念中的正统地位而努力。而在经过历年繁衍和层层分支后,这些氏族内部的世系已逐渐分散,其身份诉求也更加细化、更加具有相对性且日益松散模糊。然而,亲缘关系不能始终停留在这种模糊不清的等级状况中,要达到体制的相对平衡,必须引入其他因素。


天下群雄并立,在能够影响政治平衡的诸多因素中,对累世功勋的价值评估至关重要。生而为统治者是远远不够的,当权者必须通过确立丰功伟绩,来获得被统治者的支持,进而获得统治权。《诗经皇矣》描述了夏商覆亡而周朝天命所归的原因:“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维此二国,其政不获。维彼四国,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廓。乃眷西顾,此维与宅。”


上帝通过判断施政的得失与统治者的俭奢来决定统治权的授予,这就是所谓的“天命”。“天命”一词将统治权的归属归因于“天”的选择,这是周人观念的反映。夏商之人是否也有此观念尚不得而知。但无论以上帝观之或以被统治者观之,“应而得之”进而获得统治地位的观念,至少可以追溯到商代。至于夏代,它并未从其前代攫取统治权,也就无须为其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寻求道德辩护。商代则不然,商为灭夏而建,需以充分理由来解释自己的所作所为。


《尚书》中有一条文献据传为汤(商之建立者)在讨伐桀(夏之末代君王)的途中对其子民的一段讲话:“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汝其曰:‘夏罪其如台?’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纣(商之末代统治者)之命运与桀之命运相同,他的统治终因其暴虐行径招致民愤而被周人推翻。孟子将桀、纣二人并称为“残贼之人,谓之一夫”。在他看来,歼灭此类君王是公正的惩罚,而绝非弑君之罪。


因此,政治王朝会因统治者施政无道而衰落,并永久失去统治资格。反之,新王朝的建立者顺应民意,通过推翻旧王朝实现其丰功伟绩。所以,古代中国的王朝更替与文明的兴衰无关,仅仅意味着特定社会集团变化不定的政治命运,而这些政治集团的政治命运又与其统治者是否拥有统治天下的道德权威有关。


诚然,君王因功绩卓著而获得统治权的想法有儒家思想的色彩,但商周王朝确实以之作为取得统治权的依据,这是古代中国统治艺术的一部分。《尚书》中的一些记载可以证明这一观点。此外,如上段《尚书》引文所述,新王朝的道德权威不过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威胁”,即“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强制力量使得统治集团能够实现这种威胁呢?


宗族(“族”)本身可能就是强权政治最重要的社会机构,族规(tsu rules)是社会的基本法律。“甲骨文的‘族’由两部分组成,上部的旗帜及下部的箭头。丁山认为‘族’最初代表的是一个军事单元,这个解释被广泛接受。古代中国旗帜与军事单元密切相关是众所周知的情况。卜辞中的族表现为军事活动中的行动单元,其规模大致是一百人,即来自一百个家庭的一百个成年男性。”因此,一族之长不仅是一个宗族或支族的首领,也是一位军事指挥官,他对族内日常事务及军事事务的指令均须严格执行。任何对族长的反抗势必遭受严惩,会被处以刖刑或极刑。有一种说法是,代表所有宗族最高首领的“王”字的本形就是行刑所用之斧钺。在青铜时代的中国,青铜的一个主要用途就是制作兵器,也用以制作令人闻之胆寒的马力战车的关键部位。


在三代时期,族内的行为准则被编纂成宗族礼法。中国法律史研究者大多认为这些宗族礼法其实就是当时的法律。族长们的权力首先表现为对其氏族成员的礼法约束。同一父系氏族的成员将其本源追溯至同一男性祖先,这一行为在祖先祭祀活动中得到了体现和强化。《仪礼》记载了这些相关仪式的大量程序和细节,但更为人熟知的是这些祭祀礼仪中的一些具象化的内容。首先,祖庙不仅为祭祀活动提供场所,其本身亦作为祭祀和国家事务中心的象征。祖庙的等级可能与宗族分支等级相一致。


《左传襄公十二年》(公元前562年)提到了三个等级的亲缘组织,即姓、宗、族。祖庙也有三个等级,即宗庙、祖庙、祢庙。每个组织都会首先建立一个与其等级相一致的祖庙作为维持其亲缘秩序的中心。从《礼记曲礼》中,我们看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凡家造,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祖庙及其相关设施的重要性反映了祖先祭祀在周代社会制度中的重要性。《礼记祭统》对此有明确记载:“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为了强化这些“自中出生于心”的规则,统治者会定期审查各诸侯国是否依照礼法举行祭祖仪式。根据《礼记王制》记载,帝王一旦发现祭祖仪式没有严格遵循礼制,诸侯会被贬黜。敌对国家也会通过摧毁某个国家的宗庙并劫获具有象征意义的财物,来确定其对一个国家及其政体的征服。


如果说祭祀仪式及其祖庙、碑牌和财物等实用设施是对宗族之间精诚团结的认可、提示与象征,神话传说则给予了这些宗族存在的理由。英雄传说中的氏族祖先,几乎无一例外,皆功勋卓著,并因其功绩而荣享后世的祭祀。


《国语鲁语》和《礼记祭法》提出了神话先祖在祭祀活动中占据一席之地的标准:“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非此族也,不在祀典。”这说明,神话先祖通过其功绩来确立地位,而不仅仅依靠出身,这一点前文已有论述。神话传说是商周时期祖先祭祀礼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显贵祖庙’的好处就是可以使其支零破碎的传统世代相传,以彰显先祖的贤德与仁治,凸显对手的违逆与邪恶及其必将一败涂地、丧失祭祀的下场”。这种思想在《礼记祭统》中也有反映:“子孙之守宗庙社稷者,其先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王朝统治者们通过宣扬其功绩来获取最为丰厚的回报,当然各阶层的统治者也通过积累功勋来争取和巩固自身地位。宗族的祖先肯定也是文化英雄。姒姓始祖、夏朝创立者大禹有治洪之功。在先商历史记载中,子姓始祖契作为大禹王廷的官员曾协助大禹治水。《史记》(公元前1世纪司马迁所作)记载,商朝创立者汤有大贤德,纵其网开一面仍有飞禽走兽甘愿为其捕获。而汤本身也的确值得称颂,他曾为祈雨而身投火海,幸得天降甘霖扑灭大火,才幸免于难。而周朝姬姓宗族的祖先后稷则是一位仁善英雄,他为子民带来了小米、豆子等农作物。


三代之前的传说中,帝王都是各显神通的文化英雄,至少在周朝末期及汉代为其著书立传的后世传述中确为如此。三皇五帝之中功绩最为突出的是黄帝。他是诸位圣贤先祖中最勇武善战的勇士:他在河北涿鹿击败了强大的对手蚩尤,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场大规模战争。他还发明了车、船、子、造屋之术、锅与甑、弩和踢毬的游戏。黄帝的臣子们也有一些不错的发明:仓颉造字、伶伦作乐、大桡作甲子、雷公岐伯作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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