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大英博物馆展品介绍——唐代墓葬俑

 南开360 2017-04-10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经济上繁荣兴盛,文化艺术上群芳争艳,三彩釉陶始于南北朝而盛于唐朝,它以造型生动逼真、色泽艳丽和富有生活气息而著称,因为常用三种基本色:黄、赭、绿,又在唐代形成特点,所以被后人称为“唐三彩”。古人多用于殉葬。

唐三彩主要分布在长安和洛阳两地,在长安的称西窑,在洛阳的则称东窑。唐代盛行厚葬,不仅是达官贵族,百姓也如此,已形成一股风气。唐三彩种类很多人物、动物、碗盘、水器、酒器、文具、家具、房屋,甚至装骨灰的壶坛等等。大致上较为人喜爱的是马俑,有的扬足飞奔,有的徘徊伫立,有的引颈嘶鸣,均表现出栩栩如生的各种姿态。至于人物造型有妇女、文官、武将、胡俑、天王,根据人物的社会地位和等级,刻画出不同的性格和特征;贵妇面部丰圆,梳成各式发髻,穿着色彩鲜艳的服装,文官彬彬有礼,武士刚烈勇猛,胡俑高鼻深目、天王怒目威武、雄壮气概,足为我国古代雕塑的典范精品!

在公元700年左右的唐朝,达官显贵不光好奇,还渴望操控自己在后人心目中的形象。他们或亲笔摞写自己的讣告,或委托别人代笔,将自己的丰功伟绩昭告祖宗与神明。

大英博物馆北区的亚洲厅摆放着两尊中国阴间的判官雕像,他们是负责记录人生前的壮举与恶行的,因此是唐朝的权贵想要讨好的对象。在他们前面摆放着一组十二只栩栩如生的陶俑,高度在六十厘米至一百一十五厘米之间,形象包括人、兽以及人面兽身。它们都来自唐朝名将刘廷荀之墓。他曾任忠武将军、河南道与淮南道校尉以及中央枢密使,在公元728年以七十二岁高龄去世。这些信息来自他命人撰写的墓志铭。这份铭文通篇溢美之词,与他的陶瓷随从们一同被下葬。墓中的文字与物品让我们得以一窥一千三百年前的中国。但它们首先都是些不知廉耻的自我吹捧,目的则是为了能名垂千古。其实唐朝的讣闻不是写给家人或朋友的,但它们亦非那一代历史的首个版本。刘廷苟的讣闻的目标读者并非在世的人,而是阴间的判官,它让他们得以了解他的地位和能力,好在阴间给予他相应的地位。


刘廷荀的墓志是狂热的自我褒扬的典范,在朝为官时,他“仁、义、贤、耻、忠、信、礼”。他的军事才能可与传说中的英雄媲美。在一次战役中,他轻松击退入侵的敌军,“如拂蝇于鼻”。

唐朝的统治自618年起至907年止,刘廷荀显赫而起伏不定的仕途正处于唐朝的鼎盛时期。对中国而言,无论内政还是外交,唐朝都是成就斐然的黄金时代。当时,扩张中的中国,与中东阿拔斯王朝的伊斯兰帝国一起,卓有成效地建立了西起摩洛哥东及日本的庞大的奢侈品专营市场。虽然在欧洲史文献上很难看到相关记述,但这两大帝国一度统治并塑造了中世纪早期的世界。在刘廷苟去世、墓葬俑完工的728年,西欧还是由许多小国与城邦拼凑在一起、政局混乱、岌岌可危的落后之地。而唐朝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区域北至朝鲜,南抵越南,向西循丝绸之路一直延伸到中亚。国家的结构.实力以及对自身文化的极度自信都在刘廷的陶瓷墓葬俑上得到了生动体现。

陶俑分为六对,只有三种颜色:琥珀黄、绿和棕色,两两并列,排成一队。最前方是一对首俑,夸张的半人兽造型顶着滑稽的鬼脸,头上长角,还有翅膀与兽蹄。他们是队列中领头的墓葬的守护者,之后是一对人形陶俑,外表显然深受印度的影响。再下一对则极具中国特色,是两个拘谨严肃的官员,双手恭敬地交叠,站立,他们将履行特殊的使命:起草刘廷荀的墓志,并将其呈交给阴间的判官。队列中最后的人物形象是两位马夫,他们的身影完全被身后所照看的庞然大物吞没了,是两匹良马,高近一米,一匹乳白色带黄绿斑点,一匹通体棕色。最后的是一对漂亮的双峰骆驼,头向后仰,做嘶鸣状。陪同刘廷荀前往另一个世界的阵势真是浩大。


公元700年左右,类似的陶俑在五十年间被大量制造,而其唯一用途便是立于位高权重者的坟墓之中。在刘廷荀任职的中国西北部,城市大量出土了这种陶俑。古代人认为,人应该用一切在世时的必需品作陪葬,因而陶俑只是刘廷墓葬的一部分,此外还有可观的丝绸、漆器、白银、黄金等奢侈物品。人俑与兽俑能够服侍和取悦墓主,神兽俑则用于驱邪镇魔。


从制造完工到入葬,这些陶俑应该只有一次在世人面前露面的机会,即在出殡时被运往墓地的过程中,此后便该永不再见天日。进入墓室之后,它们便按照一定位置围绕着棺木摆放,其后石门会被永久闭合。刘廷荀用两个官员俑陪葬,想必是为了确保自己永世的行政权。他是朝廷忠心耿耿的服务者,他的墓葬规格、人俑、兽俑和墓志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唐朝全盛时期的面貌,从中我们能一窥军队与民政间的密切关系,社会的欣欣向荣,精美工艺品制造业的发达,以及国家四海升平、声名远播之下的自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