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出台了最新政策,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质(或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有机会享受卫生院职工同等待遇了,这或将成为全国的趋势,为全国乡村医生的未来指明了方向。 2017年3月15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基层医疗放政策,为基层医生“转正”亮绿灯。笔者总结了以下几个看点与大家分享。 看点一 必须有证上岗
《意见》指出,在村卫生室从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新进的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须在5年注册期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取得的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不得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
笔者认为,青岛的这一规定向全国基层医生释放信号,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项政策的完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将会是基层医疗对医生的最低要求和标准,未来这一政策或许会推广至全国,被全面借鉴和采用。
看点二 乡医年满60岁办退出手续 《意见》指出,对年满60岁的乡村医生,和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确因工作需要,可返聘部分身体健康、专业技术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乡村医生继续执业。退出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政策中提到的“符合条件”包括许多方面,但笔者相信,乡村医生离职前在村医岗位上的工作年限、服务对象的数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是否有过医疗事故和具备执业资格等,将是主要的参考指标。
看点三 建立乡医定向委培机制 《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开展基层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同时,将建立“区(市)管、镇聘、村用”机制。区(市)设立乡村医生人才库,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镇(街道)卫生院与新进的定向委托培养医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与现有职工同等待遇,具有执业资格的可在镇(街道)卫生院执业注册,由镇(街道)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村卫生室执业。
在2020年前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年龄在45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镇(街道)卫生院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同等待遇。对经公开招聘难以形成竞争的基层医生岗位,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
鼓励区(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返聘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专项补助。鼓励区(市)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基层医生。鼓励45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与基层医生进入高等医学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基层所需的医学专业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区(市)政府可适当补助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
笔者认为,建立“区(市)管、镇聘、村用”机制,就是让镇(街道)卫生院与新进的医学人才,现有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形成聘任,让这些人证件在卫生院注册,人在需要的卫生室服务,享受与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由区(市)设立乡村医生人才库,统一管理。
这一政策,亮明了底牌,告诉所有正在服务或将要服务于基层医疗的医务人员,要想“转正”,享受待遇,必须先拿证。 看点四 职称评审不再对论文作硬性规定 《意见》提出,在岗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生,应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通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的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生,其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同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 此外,《意见》完善了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职称评审时不再对论文作硬性规定,重点评价业务能力等要素。 合同管理乡村医生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称评审人员范围。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对在农村地区镇(街道)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在晋升、评优、保障等政策方面予以倾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定向培养的在岗乡村医生在取得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后,可提前1年晋升中级职称,服务满6年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时优先聘用。
笔者认为,青岛的职称评定取消论文之后,基层医生就具有和大医院医生同等的晋升机会,许多优惠政策为他们晋升职称铺路搭桥,再也不用担心职称晋升问题了。
看点五 安排副高以上专家临床带教乡医 除上述优惠政策外,《意见》还规定,安排副高以上专家临床带教乡医;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资金由区(市)、镇(街道)财政预算安排;建周转房让基层医生居有其屋……所有这些利好政策都是在为基层医疗的队伍建设作保障,但同时让服务于基层和将要服务于基层的医生认识到,要享受这样的待遇前提是必须具有相应的医师资格。
因此,笔者建议,应该将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作为乡村医生“转正”的一个硬性指标,效仿青岛,为拿证村医“转正”发工资,并将这项规定推向全国。这样不仅有效地刺激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的提高,而且让乡村医生看到了希望,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所以,基层的同行们,要想在基层医疗服务中,走的更远,享受好待遇,必须积极参加考试并拿取证书。虽然目前国家没有强制要求,也没有统一标准,但青岛的政策已经发布,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一利好政策将会被有准备的基层医生充分利用和享受。 小编有话说 从去年的9个省到今年的24个省,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有望在全国32个省市区全面铺开!相信未来,很多乡村医生的命运会因之改写。希望备考的医生朋友积极参加考试,争取早日通过。《中国社区医师》杂志即将推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及试题解析》考试教材和一系列助您通过考试的“帮帮考”活动,敬请关注! 热门文章:
点击“阅读原文”按钮,查看更多精彩! 作者:牛银朋 编辑:刘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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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紫気東來 > 《医话の医药★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