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 (1)《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 (2)《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 02征信主要业务:征信业务 主要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征信业管理条例》 (4)《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1号) 03银行 主要业务:储蓄、信贷等业务 主要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04信托(暂停发放) 主要业务:各类信托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等 主要法律: (1)《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2号)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 (3)《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5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自2015年6月15日起废止。 05金融租赁主要业务:融资租赁、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等 主要法律: (1)《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号)自2014年3月13日废止。 06货币经济
主要业务:促进衍生品交易、债券交易等经纪服务 主要法律: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废止。 07贷款公司主要业务:各项贷款、贷款项下的结算、票据贴现 主要法律: (1)《贷款公司管理规定》(银监发[2009]76号) 修订/修改情况:《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9〕6号)自2009年8月11日起废止。 08消费金融主要业务:发放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 主要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9年第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 09财务公司主要业务:财务管理服务 主要法律: (1)《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 10券商主要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经纪、自营、直投、证券投资活动、证券资产管理及融资融券等 主要法律: (1)《证券法》 (2)《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修订) 修订/修改情况:2017年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示今年将修改证券法。 11券公募基金主要业务:公募基金、机构业务 主要法律: (1)《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正)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12年9月20日证监会令第84号) (3)《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0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自2012年11月1日起废止。 12期货 主要业务:期货业务 主要法律: (1)《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2)《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0号) 修订/修改情况:自2014年10月29日起,以下三个法规废止:2007年4月9日发布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2011年11月3日发布的《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证监会公告[2011]33号)、2012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11号)。 13基金销售 主要业务: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 主要法律: (1)《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修订/修改情况:《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自2013年6月1日废止。 14基金销售支付 主要业务: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主要法律: (1)《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修订/修改情况:《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自2013年6月1日废止。 15基金子公司 主要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 主要法律: (1)《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2)《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修订/修改情况:《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自2013年6月1日废止。 16保险主要业务:财险、寿险、万能险;国内外再保险等 主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 17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主要业务:保险中介服务 主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8小额贷款公司审批机构:省级金融办公室 主要业务:无抵押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 主要法律: (1)《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2)《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9融资性担保审批机构:省级金融办公室 主要业务: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 主要法律: (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2010年第3号令) 20融资租赁审批机构:商务部 主要业务: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内资融资租赁 主要法律: (1)《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流通发[2013]337号) (2)《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60号) (3)《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本) 修订/修改情况:2016年初,商务部启动了《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21商业保理审批机构:商务部 主要业务: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 主要法律: (1)《合同法》 (2)《公司法》 (3)《物权法》 (4)《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5)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 22典当业务审批机构:商务部 主要业务:典当业务 主要法律: (1)《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2)《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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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rexue_2014 > 《商业模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