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李北海碑简述 高似孙《纬略》云:“唐人说李邕前后撰碑八百首。”此指撰文,勒碑之字,未必均邕所书。但邕之书名颇盛,一手书撰之碑,当亦不少。然流传不多,且间有赝迹,现举例略述如下: 一、《少林寺戒坛铭》 此碑题:“三藏法师义净制文,沙门如通立石,括州刺史李邕书,伏灵芝刻石,开元三年(715)正月十五日建。” 按李邕开元二年(714)由户部郎中贬为括州同马。(有谓开元三年后为括州司马,实误。)而为括州刺史,事在开元二十三年(见《新唐书》本传)。是碑建于开元三年,不当署“刺史”,且其书迹亦不类。都穆《金薤琳琅》、王世贞《弇卅续稿》俱以为系张杰所书,王昶《金石粹编》谓:“其时少林寺正当兴建戒坛之际,寺僧立碑,假邕书以取重,但据传闻邕在括州,遂以为必是‘刺史’也。”此说似较合乎情理。 二、《有道先生叶国重神道神》 题称:“括州刺史李邕文并书,开元五年(717)三月八日。” 此碑据欧阳棐《集古录目》引《宝刻从编》作“松阳令李邕撰并书”,邕为松阳令,史书不载,不知所本。然开元五年邕尚在括州同马任上,其失与《少林寺戒坛铭》同。此碑原石本在山东金乡县,宋绍兴十四年(1144)为雷击碎,明嘉靖间重刻。在浙江松阳(今浙江遂昌)其衔或因翻刻致误亦未可知。有道为道士叶法善之祖,此碑又名《追魂碑》,据《处州府志》载:“玄宗时,李邕为处州刺史,邕以词翰名世,法善求邕与其祖有道先生国重作碑,邕从之。文成,请并书,弗许。夕梦法善请日:‘向辱雄文,光贲泉壤,敢再求书。’邕喜而为书,未竟,钟鸣梦觉,至丁字下数点而止。法善刻毕,持墨本往谢,邕惊曰:‘始以为梦,乃真邪!’”此系神话,不足据。 松阳尚有《叶慧明神道神》亦题开元五年建,李邕撰,韩择木书,原石久佚,今所存者,亦系重刻。 三、《端州石室记》 此系摩崖石刻,字作楷书,今在广东肇庆七星岩,题称:“开元十五年(727)正月二十五日,李邕记”。因无“并书”字样,或疑为张廷珪所书。按,此文系邕任钦州遵化县尉时所记。端、钦同属岭南,地处近邻,邕随僚同游,因兴而作,并自书之,亦有可能。 四、《麓山寺碑》 又名《岳麓寺碑》,题称:“前陈州刺史江夏李邕文并书,江夏黄仙鹤刻,开元十八年(730)九月十一日。”在湖南衡山岳麓书院,此碑笔势雄健,与《李思训碑》并为李书名作。 五、《东林寺碑记》 碑称“前陈州刺史李邕文并书,开元十九年(731)七月十五日”,原石元延祐七年(1320)毁,至元三年(1337)释庆哲重立石,在江西九江东林寺。重刻本笔力瘦弱,北海神采,仅可仿佛。 六、《法华寺碑》 此碑称“括州刺史李邕撰并书”,“唐开元廿三年十二月八日建,刻石人东海伏灵芝”,原石久佚,有元明以来之翻刻本。清何绍基旧藏宋拓本一册(今藏上海博物馆),何曾手勾重刻于济南。原本亦曾经影印,全无石花泐痕,似系宋时初刻初拓之本,与《李思训碑》、 《麓山寺碑》较之亦少雄健之致。 七、《云麾将军李思训碑》 此碑下截文字漫灭已久,即宋拓本亦仅上半截文字可读。题称:“族子xxxxx撰并文。”按赵明诚《金石录》及无名氏《宝刻类编》均以为开元八年六月廿八日所立。但碑文称“侄吏部尚书兼中书令集贤院学士修国史晋国公林甫”,而《新唐书》卷六十 《宰相表》记:“(开元)二十三年五月戊子黄门侍郎李林甫为兵部尚书”,十一月“兼中书令”,二十七年四月己丑“林甫为吏部尚书”,则此碑制文当在开元二十七年四月之后。《金石录》及《宝刻类编》盖并以李思训夫妇合柑之时,误以为立碑之年。欧阳棐《集古录目》引《宝刻类编》以为邕任“福州刺史”时所书撰。但考李邕无福州之任,“福州”当系淄州之误。 此碑笔法瘦劲,妍丽中有雄强之致,历来以为李邕法书中的精品。 八、《云麾将军李秀碑》 此碑题称:“灵昌郡太守李邕文并书,逸人太原郭卓然模勒并题额。”“天宝元年岁在壬午正月丁未朔”。按“灵昌郡”即滑州。天宝元年改滑州为灵昌,刺史为太守。此时邕正在滑州任上。碑原在直隶(今河北)良乡。石已久裂。为人凿成六圆础石,今存二石。有宋拓全本,书法沉茂雄道,梁章钜以为与《李思训碑》“肥瘦,江夏之神,呼之欲出”。 九、《卢正道碑》 全名《鄂州刺史卢府君神道碑》,此碑题称:“括州刺xxx撰并书”,“元宝元年(742)二月八日”。行楷书,布局疏朗,字不甚大,而有豪纵之气。是年,李邕在滑州任上。同年邕所书《云麾将军李秀碑》及《灵岩寺碑》,则署“灵昌郡太守”。 十、《任令则碑》 全名《陇关游奕使任令则碑》,题称:“x史xx李邕文并书,天宝四载(745)十二月廿八日。”石在陕西武功县,嘉庆间为段嘉谟所访得,漫漶颇甚。然李书雄强之势,犹依稀可辨。 按天宝四载,邕由汲郡太守移官北海。是年夏,杜甫有齐鲁之游,邕应邀由北海至齐州,相见甚欢,曾宴于历下亭。其后,高适奉邕之召赴临菑郡,与李白、杜甫相聚,俱有诗作。 此碑与《卢正道碑》当均系用写本摹勒入石。因书撰在前,立石在后,故年月虽改,而署衔仍旧。 十一、《古诗十七首墨迹》 墨迹一卷,题为“天宝五载十月十日书,北海李邕”。 按此卷中所钤宣、政小玺,天水双龙等印,皆伪。且北海系邕之职守,卷中直作郡望,可知其为赝迹。又卷后有解缙草书跋,谓:“款云‘天宝五载书’。按六年正月即遭禄山之惨,是公晚年第绝笔。”是以常山太守颜杲卿事,误移于李邕。亦颇可笑。 注:【一】《新唐书》作字泰和,此从李邕墓铭志。 【二】关于李邕的生卒,一般书上都作公元六七八年(仪凤三年)一一公元七四七年(天宝六年)这是据《新唐书》所记,天宝六载正月,李林甫遣罗希奭杖杀李邕于北海郡,‘时年七十,逆计而来。其实,他的卒年并非七十。据《千唐志斋藏石》李昂《唐故北海郡守赠和书监江夏李公墓志铭》说,天宝六年正月,李邕‘年七十三卒子强死’。又据《全唐文》李邕《辞官归滑州表》云‘臣今兹六十有七,光阴荏莆,行止欹危,就木之时,不知几日,悬木之岁,仅有三年。即以今日归州,不任违远,涕恋之极,谨奉表以闻。’滑州,天宝元年改为灵昌郡。李邕开元二十八年(七四O)为淄州刺史,开元二十九年(七四一),为淄州刺史,有《裴大智碑》(见《集古录》与《宝刻丛编》。其年十一月立石,署街滑州刺史。)《全唐诗》唐玄宗《送李邕之任滑台》云。‘远别初首路,今行方及春。’知邕之任滑州,时在开元二十九年春。开庆二十九年若为六十七岁,天宝六年(七四七)则为七十三岁,与李昂《墓志铭》所记合。由此逆计,邕之生年当为上元二年(六七五)《新唐书》所谓‘时年七十’者,盖删改《旧唐书》之,七十有余致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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