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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入户

 追逐四叶 2017-04-13

1办理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自愿到我市落户,符合我市入户政策,且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的,可以申请办理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心城区大专以上学历、其余区(市)县中专以上学历),且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表格下载:入户申请表.doc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入户申请表样表.doc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本市生源毕业生准备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8)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2、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准备以下材料:

2办理大(中)专以上学历、中(初)级技术职称或技师(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先落户后择业),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表格下载:入户申请表.doc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本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参照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指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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