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与法律:丑事背后有人性的恶,也有苦涩的爱 编者按: 中国有句古话,叫家丑不可外扬。但是,近年来,上法庭维权的家丑案例明显增多。这些因家务事、情感产生的纠纷,主要集中在房产、继承遗产、债务、赡养费、损害赔偿、抚养费等方面。每一起官司背后,都是爱、恨、情、仇的纠葛。 感情,是世间最感人的柔软,是人与人之间看不见的纽带;法是人间至理的刚毅,是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石。情与法的关系很微妙——很多时候,当感情无路可走,人们寻求法律,在收获公平和正义的同时,感叹情感敌不过现实;有的时候,情与法又被人们融合在一起,展现法律温柔亲切的一面,闪耀着理性和人性的光芒,给人以希望和安慰。 丑事家家有。围观别人的丑事,不能只停留在看热闹的层面。从他人的故事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家里,也许才是智者应有的心态。(覃燕燕) 他被“戴绿帽”起诉离婚获赔偿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粟少清 池明志 结婚10年,先有一女后有一子,可就在丈夫准备给儿子上户口时,妻子抱着儿子离家出走了。丈夫这才知道,儿子是妻子婚内出轨生下的私生子。知道真相后,丈夫愤而将妻子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私生子”的抚养费等损失。4月12日,记者从南宁市邕宁区法院获悉,一审法院最终支持了丈夫的诉讼请求,准予两人离婚,出轨妻子要赔偿丈夫2.6万元。 李某是桂林人,2005年,他从老家到南宁打工,与王某认识并相恋。1年后,女儿出生。后来,两人将孩子送到老家,由老人照看。直到2008年,两人才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女儿出生后,为了维持家庭开支,李某经常外出跑业务,与妻子聚少离多。后来女儿接到南宁后,王某也很少照顾女儿,夫妻俩经常发生争吵。女儿3岁时,两人曾闹过离婚,但是两家的父母都不同意他们离婚,两人便一直拖着没离婚,过着貌合神离的日子。 2013年6月,李某得知妻子王某有了身孕,一家人都特别开心。当年下半年,王某辞去工作,回到娘家待产。2014年2月,王某生下个儿子,这可让李某一家乐开了花。儿子刚刚满月没多久,李某赶回老家,准备给儿子上户口。可就在他办手续时,李某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说王某抱着儿子离家出走了。 李某赶回南宁后没见到妻子,于是赶到岳母家了解情况。王某的妹妹小红告诉李某,早在2014年年初就有一名周姓男子来找过王某,自称两人在一起几年了。小红说,当时她告诉周某,姐姐已经结婚并有一个8岁多的小孩,可周某不相信。 此时,李某才开始怀疑儿子可能并非自己的亲生子。为了搞清楚儿子到底是谁的,李某和王某家人提出要带着儿子去做亲子鉴定,一直躲避的王某也同意了。 2014年3月,做完亲子鉴定后,王某抱着儿子打车走人,之后便下落不明。后亲子鉴定结果证明,李某与儿子无亲生血缘关系。 这个结果,令李某一家人感觉崩溃。李某认为,王某的行为深深伤害了自己和家人。李某称,鉴定结论出来后,他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世俗眼光。 一怒之下,李某将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同时要求王某赔偿他在王某孕期所支付的营养补助费3万元,住院生产手术费3000元,DNA鉴定费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共计8.6万元。 由于王某下落不明,法院只能缺席审理,各种文书也只能通过公告送达。 法院认为,王某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一子,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且王某对李某隐瞒该事实,导致李某误对孩子进行了抚养。经亲子鉴定确认李某与儿子无亲生血缘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父母子女的关系,应由王某携带抚养,自行负担全部抚养费用。李某无过错,作为有过错方,王某应赔偿李某精神损失费。 法院经厘定,判定王某赔偿李某支出的营养补助费5000元,垫付的医疗费3000元、鉴定费3000元,以及精神抚慰金1.5万元,共2.6万元。两人的女儿由李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 “女主播”被骗财骗色最后还原谅了对方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者 王斯 通讯员 张菁 广西贵港的一名网络女主播潘某,因自己的男粉丝刘某频频送礼物,便认为对方是“高富帅”。两人从网络走到现实,在南宁、贵港相会。不想,几天时间,刘某就以订房、订机票、托运行李等方式,骗走潘某和其表姐1.4万余元。4月12日,刘某因涉嫌诈骗罪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受审。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当庭判处刘某一年的刑罚,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28岁的刘某是福建人,长得白净斯文,身材高挑。只有初中文化的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半年的刑罚,去年3月刚刚刑满释放。去年7月,刘某通过某直播平台看到一名叫“聪聪”的女孩在网上直播唱歌,便加为好友,成为“聪聪”的粉丝。此后,刘某每天都看“聪聪”直播,还购买虚拟的礼物送给“聪聪”,这让“聪聪”芳心大悦。 刘某告诉“聪聪”,他叫刘文彬,父母经营着家族企业,他给父母打工。一看刘某如此坦诚,“聪聪”也告诉对方自己姓潘,是广西贵港人。网上交往一个月后,去年七夕,刘某决定给潘某个惊喜,“打飞的”从厦门到南宁,之后直奔贵港。然而让刘某失望的是,潘某以双方尚不熟悉为由,拒绝见面。 此后,两人一直通过电话联系。当得知潘某和表姐打算到厦门游玩时,“贴心”的刘某再次“打飞的”到南宁,要亲自接两姐妹到厦门,路费也由他负责。如此暖心,让潘某很开心。去年8月19日,刘某从厦门飞到南宁。潘某坐动车到南宁后,包车去机场接到刘某,当晚两人入住南宁一酒店,并在南宁游玩。次日两人一起到贵港,入住酒店,当晚两人就住到了一起。 去年8月21日中午,潘某的表姐胡某和他们会合,打算一起去厦门玩耍。这时候,刘某声称自己一张信用额度为30万元的信用卡被潘某搞丢了。从那一天起,刘某以“朋友来贵港玩需要预定酒店”为由,向潘某和胡某借钱近2000元,并“借”走潘某价值30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 去年8月22日,3人一起来到南宁吴圩机场准备飞往厦门。刘某又编造出朋友急需用钱等谎话,先是说退掉他自己的机票,让潘某和表姐先到厦门,之后又以需要购买机票和姐妹俩一起出发为由,骗走胡某9300元。当晚9时许,刘某向潘某和胡某谎称飞机延误,让姐妹俩在机场等候。随后,自己搭乘航班飞往厦门。蒙在鼓里的潘某姐妹一打听才知道上当了,遂报警。 去年8月25日,刘某在福建莆田市被抓获。事实上,刘某在厦门还有个女友。事后,刘某的家属代其退赔了潘某和胡某各项损失1.8万元,并取得了潘某和胡某的谅解。 昨日,在法庭上,刘某耷拉着脑袋,对自己的诈骗行为表示认罪。法院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刘某一年的刑罚,并处罚金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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