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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肺结核患者须知一二

 小五zlsmeex53x 2017-04-16


肺结核患者须知一二




由于肺结核病的病原体——结核分枝杆菌的特性,结核病的治疗需要一个较长疗程一般情况下,初治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疗程为6个月,复治肺结核患者为8个月,耐多药肺结核患者24个月。但肺结核的症状在有效的治疗下1-2周即可得到改善,个别患者不遵从医嘱,不按时服药,不完成全疗程治疗,就会导致初次治疗失败,严重者会发展为耐多药结核病。治疗疗程明显延长,治愈率也会大大降低,甚至终生不愈。治疗费用也会大幅度增加。如果传染给其他人,被传染者一旦发病也是耐药结核病。


由于抗结核治疗采用的是联合治疗,且抗结核药物本身就是易出现不良反应的药物,常见的不表现有:胃肠道不舒服、恶心、皮肤搔痒、关节痛、手脚麻木等,严重者可能会呕吐、视物不清、皮疹、听力下降等;当出现上述任何情况时,个别患者往往自行停药或更改治疗,同样可导致治疗失败、发展成耐多药结核病的恶果。


初治肺结核患者应在治疗满2、5、6月时、复治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满2、5、8月时、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注射期每个月、非注射期每两个月均需复查痰涂片和培养。查痰的目的是让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状况、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留取痰标本的质量关系到能否准确反映病情

方法是:深呼吸2-3次,用力从肺部深处咳出痰液,将咳出的痰液留置在痰盒中,并拧紧痰盒盖。复查的肺结核患者应收集两个痰标本(夜间痰、清晨痰)。夜间痰:送痰前一日,患者晚间咳出的痰液;清晨痰:患者晨起立即用清水漱口后,留存咳出的第2口、第3口痰液。如果患者在留痰前吃过东西,则应先用清水漱口,再留存咳出的第2口、第3口痰液。装有义齿的患者在留取痰标本前应先将义齿取出。唾液或口水为不合格标本。

2015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下发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明确上述内容是结核病患者健康教育和督导员培训的主要内容,要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村医负责实施,并在整个治疗期间定期随访,以利于肺结核患者更好地配合治疗以期早日康复。



作者: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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