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抗结核药都应放在阴凉干燥(20℃以下)的地方 所有的抗结核药都应放在阴凉干燥和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 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药物要求放在20℃以下避光、干燥的环境存放,温度在20℃以上建议冷藏保存。 2 肺结核患者一定要规律服药 肺结核患者需按时服药。间断服药可能会产生耐药;如果产生耐药,治疗周期长,难以治愈,治疗花费也比一般肺结核的治疗高10倍以上;还可能传染给家人或其它人,被传染者一旦发病就是耐药结核病。 3 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要及时和医生联系 服药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胃肠道不适、恶心、皮肤搔痒、关节疼痛、手足麻木等,严重者可能会呕吐、视物不清、皮疹、听力下降等; 出现上述任何情况,均应及时和医生联系,以便妥善处理;请不要自行停药或任意更改治疗方案,这会直接影响到您的治疗效果。 4 初治肺结核患者应在治疗满2、5、6月时送痰进行复查 治疗期间的复查对治疗效果的判定和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初治肺结核患者应在治疗满2、5、6月时送痰进行复查;复治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满2、5、8月时送痰进行复查。 5 掌握正确的留痰方法 正确的留痰方法是:深呼吸2-3次,用力从肺部深处咳出痰液,将咳出的痰液留置在痰盒中(3-5毫升),并拧紧痰盒盖。 复查的肺结核患者应收集2个痰标本(夜间痰、清晨痰)。 夜间痰:送痰前1日,患者晚间咳出的痰液; 清晨痰:患者晨起立即用清水漱口后,咳出的第二口、第三口痰液。 6 留痰时还应注意这些细节 如果患者刚吃过东西应先用清水漱口; 装有义齿的患者在留取痰标本前应先将义齿取出; 痰标本性状为干酪痰、血痰、粘液痰时为合格标本;唾液或口水为不合格标本。 7 外出期间记得带够足量的药品 如果需要短时间的外出,应告知医生,并带够足量的药品; 如果改变居住地,应告知医生,并由医生帮助您联系您将去地方的结防机构,以便能够延续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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