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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都御史

 疾心 2017-04-17

据《清史稿?职官志》记载:初沿明制,设都察院。天聪十年,谕曰:“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者,许直言无隐。”崇德元年,置承政、参政各官。崇德二年定承政一人,左、右参政满、蒙、汉理事官各二人,后省。顺治元年,改为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满、汉各一人。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各二人。汉左佥都御史一人,先用汉军,后参用汉人,乾隆十三年省。外省督、抚,并以右系衔,即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为督、抚坐衔。乾隆十三年停右都御史衔。

都察院左都御史,初制,满员为一品,汉员为二品。顺治十六年并改二品。康熙六年仍升满员为一品,九年并定正二品。雍正八年升从一品。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俱满、汉二人。其属除经历司、笔帖式外,有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左都御史掌察覈官常,参维纲纪。率科道官矢言职,率京畿道纠失检奸,并豫参朝廷大议。凡重辟,会刑部、大理寺定谳。祭祀、朝会、经筵、临雍,执法纠不如仪者。左副都御史佐之。十五道监察御史掌弹举官邪,敷陈治道,各覈本省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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