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福建慈善事业发展的建议
一、福建 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意识淡薄。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的内敛性、封闭性妨碍了人们的慈善行为。我国的传统慈善文化以亲情为起点,也多以亲情为终点,少有西方的博爱主义。在大多数情形下,中国人的仁爱与慈善通常限于家族内部或亲近之人,很少扩展到对陌生人的帮助。 2、慈善供给不足、善款规模小。慈善事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三条渠道:一是政府财政对慈善事业的拨款或援助,二是企业或各种经济实体的捐献,三是社会成员的个人捐献。目前,政府公共财政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还很弱,大部分企业对慈善捐赠缺乏热情,个人捐助也十分有限。 3、慈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的政策措施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慈善事业获得长足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因素。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基本法律。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募捐款项、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即使已经颁布的涉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也比较零散笼统且难以得到落实。 4、慈善管理和监督水平低。目前福建的慈善组织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普遍缺乏现代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和自律机制。由于缺少信息披露制度、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和失信惩罚等监管制度,结果造成善款的分配和使用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侵占、挪用和贪污捐赠款物的行为,使得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受到了公众的质疑,影响了我国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促进福建慈善事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宣传,弘扬福建慈善文化。慈善事业的发展首先需要适宜的社会文化环境,利用媒体大众性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普及慈善教育、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文化,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另外,还应将慈善文化纳入中小学道德教育体系之中,从小就开始培养他们对慈善事业的情感,引导他们加深对慈善事业的理解,增强投身慈善事业的责任感。 2、发展经济,增加福建慈善供给。慈善仅靠爱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雄厚的财力保证,只有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巨大的发展,才能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只有发展经济,才能增加慈善的供给。加快我国的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实力不断增强,普通民众的收入水平增加,慈善事业就会得到更多人们的支持,参与慈善的人也会越来越多,全社会浓郁的慈善氛围也就形成了。 3、加强慈善立法。慈善事业需要用法律来规范,它的发展必须与法律同行。目前,法律法规的滞后已经构成了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必须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加快慈善立法进程。要在借鉴国际同类法律的基础上,将已出台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慈善领域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加以整合,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具有全面指导意义和切实可操作性的综合性法律,使慈善事业有法可依。用法律和法规来为慈善事业保驾护航,增强人们对于慈善事业的信心和热情,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4、建立完善的福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慈善机构监管制度,要作到健全慈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和公开透明财务管理机制,增加慈善资金募集、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按时向捐助者和公众详细公布捐赠资金和物品的来源和流向,建立完全透明的公众查询系统,自觉主动地接受传媒与社会公众的监督。只有不断加强对慈善基金的管理,才能够取信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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