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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新作:利用职务的窃取、骗取应直接认定为盗窃罪、诈骗罪! 交通执法治超点成为执法人员敲诈勒索的犯...

 昵称29807794 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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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新作:利用职务的窃取、骗取应直接认定为盗窃罪、诈骗罪!

2017-03-21   刑事实务 

作者:张明楷,载于《政法论坛》第35卷第1期,2017年1月。由于字数限制无法文字推送,照片来源于“为你辩护网”、“悄悄法律人”公众号等,可点击每一张图片进行放大阅读。


 

中国怎么了?交通执法治超点成为执法人员敲诈勒索的犯罪窝点

2017-03-24 法治学术 


转自观音土继续反腐


      2016年9月21日起,全国执行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一超四罚”新政,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公安部门健全完善道路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以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开展联合执法,并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


   然在山东省莱芜市却出现了另外一番景象,莱芜市是交通局运输监察支队却可以在辖区任意一个地方随意查车。查扣车辆带至一个人停车场,在停车场内假卸货、不卸货,交钱后不管超多少都可以继续上路行驶,如果真是治理超限超载本也是无可厚非,但是拿着“治超”而进行“制钞”就让人难以接受了。

 


  近日,接连接到卡友反映,在莱芜市交通运输超限治理过程中出现怪事,路政人员在国省干线随意追车拦车,将超限车辆扣至一个人停车场,然后抛下一句需要罚款30000元后便扬长而去。车主马先生的车辆3月2日在莱芜市钢城区路边停着被查扣,扣车之时恰逢周末,车主司机找不到执法人员,就在一筹莫展之际停车场马仔主动搭讪,声称在停车场就能处理,经过一番交谈之后停车场人员说只要缴纳32000元就可放行,并且不用卸货,如果要等到周一处理就需要卸车。停车场收取32000元后分文票据未给。


然后便带着司机前去违法处理室拿取证件,因为是周末处理室大门紧闭,便带着司机绕到后门,这时只见执法人员在后门等候,进入处理室后停车场的人员像到了自己家里,可以在里面随意翻动文书,执法人员有说有笑的把证件归还。



无独有偶,车主李先生的车3月15日夜,在莱芜市与泰安市交界处被扣,当时李先生的车停在路边饭店吃饭,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再喊自己的车号,出去一看才知道是莱芜市交通监察支队的人要扣车,司机本想这是在饭店就没有主动去车前,没想到他们竟然带着清障车了,司机这时就主动过去要求自己把车开到停车场,执法人员让周一前去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罚,车主到达违法处理室门口便有热心的“车托”搭话,声称可以帮助处理超限处罚,开始车主还是半信半疑,待进入处理大厅后心中疑虑立即打消,该“车托”与大厅处理人员关系十分密切,竟然可以直接进入柜台以内的办公区。



做完处罚文书缴纳了30000罚款,这时“车托”提出如果想不卸货需要在拿1500元打点主管科长,车主无奈便给了1500元才拿到证件。本以为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可以去停车场提车,但到达停车场后被停车场老板告知需要在缴纳拖车费2000元、卸货费2700元,停车费每天200元。司机辩解说是自己把车开进停车场的,并没有被所谓的清障车拖到停车场,为了不卸货已经出了1500元怎么还要卸货费呢?停车场老板声称:执法人员每次出去都是带着清障车执法,自行开到停车场的车辆缴纳2000元,如果是拖到停车场的要缴纳5000元,另外的卸货费用是必须交的,就算不卸也得交,不然没法给上级交代。



超载现象屡禁不绝,很多人归结为司机贪婪,不法分子操控,甚至认为是市场自身调节的结果,政府最好不要干预。事实上,超载成为顽疾,陷入越治越超的怪圈,与相关法规不完善、责任不明确、手段不强硬有关,更与干部失职渎职,个别执法人员与违法者结成利益共同体有关。


 

  超载车屡闯大祸,司机抱怨“不超载就不赚钱”,这种不正常的状态成为常态,不应完全归咎于市场,背后往往有寻租和腐败的影子。一些地方收费站星罗棋布,运输成本居高不下;一些执法人员以罚代管,交了钱就可以随便超载,把治超点变成了“提款机”。这些寻租和腐败成本,都加在运输户身上,只有更疯狂的超载,才能弥补损失。这是造成治超困局的主要原因。疯狂超载背后,往往有不作为的懒官、乱作为的贪官,因此,治超先“治懒、治贪”,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








 


 ·END· 




小编  |  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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