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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知识】PPP与特许经营是什么关系?

 chialeewei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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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是PPP的一种方式,但并不是PPP项目的必备条件。PPP模式本质上是将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都交给社会资本,最后由政府按照合同约定“买单”的过程。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特许经营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其强调的是政府对于私营企业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授权行为。

 

当前存在的误区主要有:特许经营权的内涵、范围存在泛化倾向,很多地方认为特许经营权是PPP项目的必备条件,一些原本不属于特许经营的领域,也按照授予特许经营权进行操作,进一步强化了行政审批。

 

从国际情况看,特许经营概念和应用范围相对有限。韩国没有专门的特许经营概念,主要采用建设-移交-运营(BTO)和建设-移交-租赁(BTL)模式。在英国,Concession(特许经营)专指PPP中的使用者付费项目,PFI/PF2为政府付费项目。特许经营是PPP的一种方式,2015年在审议《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时,国务院已协调各部门达成共识。为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做好衔接,《指导意见》明确,“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特定领域需要实施特许经营的,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特许经营仅限于依法授权政府享有专营权利的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是行政法律关系,除此之外的双方合作应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来源:PPP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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