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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或者智囊团,两种身份不能兼顾 | 投资人说

 小云丽21 2017-04-24

编者按:在我们的学生时代里,最难忘的也许就是每年期末季里等待成绩的那份焦虑和期待了。有人说,评分制度是导致师生“友尽”的一个重要导火索。仔细想想这句话不无道理——在进行评分的同时,老师和同学处在对立的关系中,这种关系是不利于师生友情的培养的,也不利于双方的教学相长。在投资人和被投资者之间,同样存在着类似的关系——我可以做你的投资人,我也可以成为你的智囊团,但是二者之间我只能择其一。Founder Collective日前撰文阐述了这一原则。

“我可以对你进行评分,我也可以教你如何变得更好,但我不能同时做到两件事。”

这句精辟的话是麻省理工学院创业与创业教授马修·罗德兹·克洛普分享的。他同时也是Tectonic Ventures的一个任事股东。他的观点是,如果他对学生进行评分,那么在对学生按照既定标准进行排序、打分的时候,师生两者难免处在一种对立的状态。然而,当他在教学时,师生间的关系是合作性的、建设性的,往往也能够激发彼此思维的火花,通往崭新的发现。

这是一个重要的观点,也是我们在投资方面应当遵循的一个好方法。我们是一个不寻常的基金,因为我们不会引导后续的融资工作,很少承担超越责任范围之外的责任。我们的宗旨,是成为对于一切种子阶段的初创企业最一视同仁、最公平对待的基金。而如果我们继续参与企业后期的融资工作,就会很难保持这种公平性。借用罗德兹·克罗夫教授的话来说,就是:

“我们可以对你进行下一轮投资,或者我们可以指导你如何进行下一轮投资,但是我们不能同时做到这两件事。”

当我们推动我们的初创公司进入A轮投资时,我们知道我们的命运将与创始人团队联结在一起。创始人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当我们向他们提供商业建议时,他们可以非常放心地采纳我们的建议。我们始终陪伴在他们左右。我们分享他们的决定,我们评估他们的优点和缺点。

但是,如果我们继续进行下一轮投资,他们就可能怀疑任何我们提出的建议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的,可能会牺牲创始人的利益为代价。

投资人或者智囊团,两种身份不能兼顾 | 投资人说

我们认为,重要的是要逻辑明确,因为我们分享的建议有时候似乎是违反直觉的。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告诉创业公司,他们应该考虑一个价格低于竞争对手的风险融资协议。但如果我们还要对它进行下一轮投资,这个建议看起来就像是完全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而创始人的利益就被打折了。但我们做出这样的建议也有自己的理由,例如,我们可以解释说,较低的估值能增加未来几轮投资的选择范围,这可能使他们的事业进一步走向成功。幸运的是,我们如果坚守前文所说的“要么评分要么投资”的原则,那么我们与创始人之间的关系就能被摆放在正确的位置上,他们也能够重视我们的建议。因为,只有在A轮投资中,基金唯一的目标和动力就是促使企业的创始人走向成功。

来举个例子吧,我最近遇到了一个创始人,他在A轮投资中遇到了不少困难。但是,他拥有被并购的意向,一旦成功将得到非常可观的回报。在一种典型的投资者-企业家的关系中,他不能与他的其他融资者就未来的并购进行开诚布公的诚恳讨论,因为这可能会让对方怀疑创始人是否在专注创业。而对于我们,由于我们所坚守的原则,他不必在下一轮融资中“卖给”我们,所以这位创始人知道我们可以提供客观的建议,也会放心地采纳我们的建议。

这个原则特别管用,并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达到自己的使命,当然,它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总而言之,罗德兹·克罗夫教授教会了我们一个新的方式来思考融资中的一系列问题,来处理投资过程中的双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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