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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必备技能:推动执行工作十九式

 whb9900 2017-04-25
文/黄书巍 安徽豪迪律师事务所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很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重诉讼,轻执行,认为执行过程中,律师的作用不大。殊不知,很多时候,执行也是门学问,一纸法律文书并不能让当事人满意,只有见到实效才能让律师的工作体现更多的价值。法官事情多,常常无暇顾及,而当事人又不懂,因此,律师的介入很多时候能够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执行过程中,律师可以做哪些工作呢?

 

一、要求当事人尽量提供财产线索?

 

律师是深知执行难的问题非常突出,而当事人常常觉得自己的事情交给法院了,一切都是法院的事情了,律师一定要及时纠正当事人的错误想法,告知当事人如果无法提供财产线索可能会有执行难的问题,要承担相应后果,而且相关规定明确了申请执行人对财产线索的举证义务。

 

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提供义务,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

 

二、通过相关网络系统查询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的债务情况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裁判文书网,企业信用查询app等等,这些都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情况,包括被执行人有多少标的在执行,有多少确定的债务要承担,哪些法院在执行,执行的法官是谁,是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以及被查封的财产有哪些(法院对财产的查封要下裁定,而裁定书必须把保全到的财产情况写出,并且裁定书要公布),把这些信息做成表格,做到心中有数,便于自己给当事人做判断,作决策。

 

三、律师自行查询调取或申请调查令

 

如果了解到被执行人可能有某公司的股权、参加过招投标、挂靠在某单位实施了工程、有车辆、不动产、银行存款、金融产品、保险等,比如律师可以通过律所介绍信去工商局调查信息,申请法院调查令、委托调查函等由律师调查。

 

律师相关调查权利,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

 

四、执行立案后及时跟承办法官联系

 

一般执行立案后,一个礼拜就会到承办法官手中,但是法官并不一定会认真看相关材料,这时候律师要主动跟法官沟通,说明自己提交了哪些财产线索,还要法院提供哪些帮助,以及法院查询到了哪些财产。切不可以为自己提供了线索之后,法官会自行及时去查询、调取。

 

五、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过程中,一般有了财产线索,法院会自行进行查封,但是有些法院还需要当事人提供申请,因此,不妨多写一份保全申请。

 

六、申请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并要求法院告知结果

 

律师帮助申请执行人提交申请,请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并要求人民法院告知相关查询结果。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七、定期和法官联系,要求定期查控

 

律师要及时获取承办法官的联系方式,要求法院定期查询,定期向法官了解相关财产查询情况,并形成工作日志。

 

由于查控系统有局限性,不同于柜台操作,只能冻结被执行人账户中存在的金额,而如果被执行人还有资金进入的话,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并冻结,就可能会错过机会。因此和法官定期联系,要求定期查询则非常重要,避免被执行人有机可趁。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下发《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

 

八、记录已查封财产的期限及时提交续行查封申请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九、申请参与分配

 

如果了解到申请人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其他法院已经在执行,就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或者申请将执行移交到正在执行的法院(往往是首封法院),或者直接到执行法院申请立案。但是仅限于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情况。

 

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问题的若干规定》。

 

十、启动破产呈现

 

由于企业法人不适用参与分配情形,一旦发现其资不抵债,存在破产情形,要及时启动破产程序。

 

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十一、申请优先权法院向首封法院请求让与处置权

 

如果申请执行人存在优先权的财产并且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但是优先权法院并非首封法院的话,可以要求首封法院让与处置权。一般是否让与可由两个法院协商解决,但是有些法院需要以当事人申请为前提,律师帮助当事人进行相关申请,以提高执行的效率。

 

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

 

十二、申请移送执行

 

保全法院在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超过一年未对被保全财产进行处分的,除被保全财产系争议标的外,在先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法院可以商请保全法院将被保全财产移送执行。

 

此移送执行申请一般也是法院之间协商,但是律师可以调取被查封的财产的查封情况,查封顺序等,告知自己的执行法院的首封法院是哪个。必要时,可依据法院要求提交移送执行申请。

 

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十三、申请法院委托审计、发布悬赏公告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认为其有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情形或者其股东、出资人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的,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审计机构对该被执行人进行审计。

 

所以,律师先审查被执行人是否有法定的逃避债务的情形,结合诉讼标的,确定是否需要审计,可以帮助申请执行人提交审计申请,并告知申请执行人预交审计费。

 

申请执行人也可以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写相关申请,对公告内容进行把关。

 

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十四、申请评估拍卖

 

十五、提出执行异议、参与执行异议听证

 

十六、申请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报告

 

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在法院未发出相关申请的情况下,律师可以帮助申请执行人代书相关申请。

 

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十七、搜集被执行人拒执情形证据,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实施前,有些法院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是依据申请,也有进入执行程序,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不履行的,直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修该后的规定,法院可以依职权,也可以依申请,但是必须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六种情形。律师可以帮助申请执行人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十八、启动刑事案件自诉拒执被执行人,涉嫌诈骗、合同诈骗、非吸的向有关机关报案

 

告知、帮助申请执行人,搜集被执行人有关拒执中涉嫌犯罪情形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不立案,且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不予处理的情况下,启动刑事自诉。

 

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

 

十九、执行和解和风险控制

 

执行过程中,走拍卖程序需要成本,也需要时间,遇到被执行人不配合的话,执行时间就常常被大大延长。鉴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被查封,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了节约成本可能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有时候申请人不要房子,而案外人愿意购买房子,但是房屋已经查封,此时就需要三方签订协议,解封之后,把房子抵押借款,借款下来后要嘛要及时打到申请人账户或者法院账户,要嘛要对第三方的账户进行冻结。这其中可能有风险,如果房屋刚解封被另外一个申请人查封的话,原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恐怕要受损。因此,操作要慎之又慎。对于这个问题,除了签订好和解协议外,律师需要提前和法官沟通好,每个环节都要连贯,房屋及时解封、及时过户,钱到账后及时查封、扣划。

 

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行,现在到法院立案已经不难了,可是执行难的问题还是存在,但是法律在不断完善,制度在不断健全,律师要善于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掌握新的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不断总结,共同破解执行难的问题。

 

 

编排/童静静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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