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 在父亲走之后,任何文字纪念都是苍白的。 去年,我把父亲接到杭州住了一个月。晚上我们俩一起在小区里散步,我常常困惑自己做事的意义,便问父亲对人生的看法,父亲说:人这一生,实无意义。
小时候,我们家生活很困顿。 不仅是物质的困顿,还有精神的困顿。 记得那时候,我穿的是哥哥留下的军绿色的外套,洗得已经发白了,背的是哥哥的军绿色书包,被人称为“假小子”。兄弟姐妹多,房子不够住,只能在正堂里隔出一小间。初中的时候,我常常有小文章发表,有个老师好心帮我送一封信过来,顺便看看我,我却觉得让他看到我家这个情景很丢脸,于是关了门,硬生生把他打发走了。 除了课本,几乎没有读过课外书。有个调皮的男生打破村小学的仓库门,“偷”出两本《365夜》,我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学校里是有几本人家捐赠的书的。那两本书被我们翻烂了。那是我小学阶段读过的唯一的课外书。 然而回想起来,我的童年却是快乐的。尤其是有几件事,至今印象深刻。 第一件事是关于一条红色的金鱼。 大哥买回一条金鱼,我开心坏了,虽然没有透明的玻璃鱼缸,我们把它养在了一个大水缸里,就是司马光砸缸的那种“缸”。可是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天,它死了。妈妈把它倒出在雪地里,让雪覆盖着它。我伤心透了,第一次感到美的幻灭。那红色的鲜艳的金鱼在雪地上躺着的景象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第二件事是关于一捧映山红。 二哥第一次跟着舅公进山砍柴。那时候,还要在山里过夜,再把柴运出来。妈妈担心了好几天,我也盼望了好几天。记得二哥回来的时候,是个大晴天,我闻到了草木的清香。哥哥带回来一捧红艳艳的映山红,在阳光下格外耀眼。妈妈高兴地插在一个大瓶子里,端了热水给二哥泡脚。我感觉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映山红。 第三件事是关于一串“项链”。 那时候,我们没什么玩具,但很会创造。女孩喜欢臭美,就自己摆弄小装饰品。记得一段时间很流行“项链”,用五彩的丝线,剪了牙膏的皮,一截一截有规律地掐紧,就成为一串质朴的“项链”。那时候,白天妈妈要走家串户收电费,没时间帮我弄。到了晚上,她开心地拿出好几种颜色的电线,我们一起坐在床上,把电线剪成一截一截从铜丝上扯下来,再用线串起来,成为一串鲜艳精美的“项链”,比牙膏皮做的漂亮多了,我得意极了。 为什么多年以后我对这些小事印象这么深刻呢? 我想因为它代表的是生活的一种情怀,一种明亮。 就像我和儿子一起阅读绘本《小恩的秘密花园》。 
这是一部以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的书信体绘本。小恩本来住在乡郊的农庄里,但爸爸失业了,小恩被送到了舅舅生活的城市。尽管舅舅不苟言笑,尽管刚来的时候小恩并不会为舅舅的面包店做面包。可是,小恩有信心把舅舅变成一个会笑的人,她写长诗给舅舅,与舅舅的朋友阿德和艾玛成了朋友,她还学会了揉面包……最重要的,她发现了一个只有一只叫做欧提的猫才知道的秘密基地,她有了一个伟大的计划,要把这个天台变成一个秘密花园……舅舅的面包店越来越美丽了,店前、店里,几个楼层的花台上都种满了美丽的花,顾客们除了来店里买面包,还会对这些花驻足观看,甚至,还把家里刚长出来的小植物送到小恩这里来。 每当读到那个令人惊艳的秘密花园,我的心就随着那些美丽的花儿一起柔软了。在灰色的生活中依然可以有花。 那花,是信心和期待,是美和爱。
人这一生,实无意义。 我们依然于无意义之中寻找。 认真生活好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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