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认为万事万物都对立统一,对立双方又互为存在条件,不可分离。所以身处世间,不能有所偏执,破坏事物的统一性。他主张顺其自然,按规律办事。因此,他说“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第2章)
“无为”是指按照自然界“无为”的客观规律办事,顺应自然的变化去做,而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无所事事,没有作为。“不言之教”是不用言语进行的教化,不是不让人说话,而是不说偏执极端之语。老子认为,圣人之所以能成为圣人,在于其能够依照客观规律做事,所以他希望普通人也应该努力像圣人那样,以“无为”的方式化解矛盾,以“无言”的方式达到教化的目的,从而促进自然的改造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