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05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启用的65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进行公布,其中部分设备因设备更新、升级及设置地点调整,重新向社会公布: ![]() ![]() ![]()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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