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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箴

 闽策协国学空间 2017-04-30


官箴


吕本中(1084—1145),字居仁,寿州(今安徽寿县)人。宰相吕公著的曾孙,以恩荫授承务郎。因为是“元祐党人”子弟,绍圣初被免官。南宋初,流落至湘、桂一带。绍兴六年(1136)召赴行在(杭州),赐进士出身,任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兼侍讲、权直学士院。在南宋初年的政治斗争中,坚定地站在主战派一边,因得罪秦桧而罢官。其祖父吕希哲是北宋著名理学家,家风濡染,吕本中也熟谙理学。晚年深居讲学,因祖籍东莱,学者称“东莱先生”。又因曾任中书舍人,因而人称“吕紫微”。



三十六字官箴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

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

廉则吏不敢慢

公则民不敢欺

公生明 

廉生威



官吏不害怕我的严厉而是害怕我廉洁,百姓不是对我的才能心服而是对我的公正心服;处事公正,那么官吏不敢有所怠慢;做人廉洁,那么百姓不敢有所欺骗。处事公正就能够明辨是非,能够做到秉公办事,能够获取群众的信任。做人廉洁就能够形成威力,能够让人心服,能够得到百姓的厚爱。


不与人争者,常得利多;退一步者,常进百步;取之廉者,得之常过其初;约于今者,必有垂报于后,不可不思也。惟不能少自忍必败,此实未知利害之分、贤愚之别也。



正文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然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所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己,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役,用权智,百端补治,幸而得免,所损已多,不若初不为之为愈也。司马微《坐忘论》云:“与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


  事君如事亲,事官长如兄长,与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仆,爱百姓如妻子,处官事如家事,然后为能尽吾之心。故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


  当官处事,常思有以及人。不与人争者,常得利多;退一步者,常进百步;取之廉者,得之常过其初;约于今者,必有垂报于后,不可不思也。惟不能少自忍必败,此实未知利害之分、贤愚之别也。


  当官之法,直道为先。


    当官既自廉洁,又须关防小人,如文字历引之类,皆须明白,以防中伤,不可不至慎,不可不详知也。


  当官者,难事勿辞,而深避嫌疑,以至请诚遇人,而深避文法,如此则可以免。


  前辈尝云小人之性,专务苛且。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当官者,不可徇其私意,忽而不治。谚有之曰:“劳心不如劳力。”此实要言也。


  徐丞相择之尝言:“前辈尽心职事。”仁庙朝有为京西转运使者,一日见监窑官,问:“日所烧柴凡几灶?”曰:“十八九灶。”曰:“吾所见者十一灶,何也?”窑官愕然。盖转运使者,晨起望窑中所出烟几道知之。其尽心如此。


  前辈尝言吏人不怕严只怕读。盖当官者详读公案,则情伪自见,不待严明也。


  当官者,凡异色人皆不宜与之相接,巫祝尼媪之类尤宜疏绝,要以清心省事为本。


  后生少年乍到官守,多为猾吏所饵,不自省察,所得毫末。


  当官者,先以暴怒为戒。事有不可当,详处之,必无不中。若先暴怒,只能自害,岂能害人,前辈尝言:“凡事只怕待。”待者,详处之谓也。盖详处之,则思虑自出,人不能中伤也。


  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习为急;不以集事为急,而以方便为上。


  孙思邈尝言:“忧于身者,不拘于人;畏于已者,不制于彼;慎于小者,不惧于大;戒于近者,不侈于远。”如此,则人事毕矣,实当官之要也。


  当官处事,务合人情,忠恕违道不远,观于已而得之,未有舍此二字,而通用济者也。


  当官大要,直不犯祸,和不害义,在人精详酌之尔,然求合于道理,本非私心专为己也。


  当官处事,但务着实。百种奸伪,不如一实;反覆变诈,不如慎始;防人疑众,不如自慎;智数周密,不如省事。


  忍之一事,众妙之门。当官处事,尤是先务。若能清、慎、勤之外,更忍一忍,何事不办!《书》:“曰必有忍,其乃有济。”此处事之本也。谚曰:“忍事故灾星。”少陵诗云:“忍过事堪喜。”。


  前辈尝言:“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此亦要言。私罪固不可有,若无公罪,则自保太过,无任事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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