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事关每一个老司机的荷包 毕竟每年花在停车费上面的钱少说也要几千块 多的可能会上万元
停车收费太高、没有明码标价、乱收费……相信不少车主付费停车时,都遇到过类似现象。
自5月1日起,昆明停车收费将采取明码标价,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停车场(泊位)经营者,将处以5000元以内罚款!
如市民遇到经营性停车场违规收费、未明码标价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昆明市发改委将及时处理。
对经营单位名称、地址、定价方式、收费依据、停放车型、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限及条件、价格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
处罚措施
对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内容和形式明码标价的经营者将处以5000元以下(包括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处以5—50万的罚款 新规执行之前, 我们来看看到时候在昆明停车到底是怎么收费的! 非住宅小区路内临时停车 + 公共停车场 收费指导价标准 一类区域: (一)人民路、西昌路、金碧路、拓东路、白塔路围合区域; (二)春城路、环城南路、南坝路、二环南路围合区域。 非住宅小区路内临时停车 白天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4 首小时后(元/半时):4 夜间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5 首小时后(元/半时):5 公共停车场 小型车 首小时(元/半小时):3 首小时后(元/半时):1.5 夜间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2 首小时后(元/半时):1 大型车 白天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4 首小时后(元/半时):2 夜间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3 首小时后(元/半时):2 二类区域: (一)二环路内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二)昆曲高速、北辰大道、盘龙江、二环北路围合区域; (三)民航路、二环南路、春城路、日新路围合区域。 非住宅小区路内临时停车 白天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2.5 首小时后(元/半时):2.5 夜间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4 首小时后(元/半时):4 公共停车场 小型车 白天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2 首小时后(元/半时):1 夜间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1 首小时后(元/半时):1 大型车 白天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3 首小时后(元/半时):2 夜间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2 首小时后(元/半时):1.5 三类区域: 除上述两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非住宅小区路内临时停车 白天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2 首小时后(元/半时):2 夜间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3 首小时后(元/半时):2 公共停车场 小型车 白天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1.5 首小时后(元/半时):0.5 夜间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1 首小时后(元/半时):1 大型车 白天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2 首小时后(元/半时):1.5 夜间时段 首小时(元/半小时):1.5 首小时后(元/半时):1.5 说明: 非住宅小区路内临时停车和公共停车场收费 1.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收; 2.机动车长期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月票制”或“年票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小型车为核定载客11人以下(含11人)的客车和1吨及以下的货车,大型车为核定载客数12人(含12人)以上的客车、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以上(不含)的货车。 4.白天时段为8:00至20:00,其他为夜间时段。 按照新规,小编初步算了一下,若在市中心商圈活动3小时(逛街、看电影...),例如顺城、金鹰等地,停在非住宅区路内车位花费约为24元,停在公共停车场花费约为12元,而看一场普通电影大约21元至35元,喝一杯奶茶最贵不会超过20元。 住宅小区物业共有部分 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 室内 小型车 收费标准:1元/1小时,6元/24小时 包月:150 大型车 收费标准:2元/1小时,10元/24小时 包月:200 室外(含小区路内) 小型车 收费标准:0.5元/1小时,5元/24小时 包月:90 大型车 收费标准:1元/1小时,8元/24小时 包月:150 说明: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上浮不得超过30%。 按照新规来看,不少小区停车费将有所下降。以小编所在小区为例,每月车位租金为350元,但新规要求小型车辆包月费为150元(室内)和90元(室外),最高上浮30%,也就是最多能达到约200元(室内)和120元(室外)。而据小编所知,有些小区每月停车费竟能达到500元。这样算下来,新规实施后,小区停车费或将大幅下降。 怎么样,看了这些停车收费的标准, 心里是不是有底了! 以后,遇到乱收费的情况,果断举报! 此外,新规还对下面几个停车方面的问题做了规范,一起来看看吧!
主城规划区内住宅小区(含商住一体混合型小区住宅部分)物业共有部分的停车设施,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昆明市住宅小区物业共有部分的停车设施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住宅小区内属业主所有的停车设施,可按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
经营者上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时须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示,每次调价周期不得低于12个月。
国家机关对外开放的附设停车设施,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对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
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进入住宅小区停放场(地)停放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进入其他停车设施临时停车时间15分钟内(含15分钟)的(不包含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免收停车服务费;新能源汽车在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每天一次免收2小时停车服务费。
对占用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车辆,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后,不得再重复收取停车服务费。 来源于都市时报、掌上春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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