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全面了解,合理评估员工工作绩效,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 进一步激励员工,以完成公司整体目标,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及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1.2 本方案适用于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 二. 考核原则 2.1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2.2 考核力求公平、公开、公正。 三. 相关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绩效考核制度; 3.2 公司成立绩效委员会,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行政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品质部经理为委员。 3.3 月绩效考核: 3.3.1 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实施对部门经理的具体考核。 3.3.2 部门经理负责实施对本部门属下员工的具体考核。 四. 考评程序 4.1 考核标准 4.1.1 按不同的考核对象分类,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附表《XXXX绩效考核标准》; 4.2 考评权限: 4.2.1 包装事业部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书刊事业部、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由 董事会考核。 4.2.2 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对各部门评分汇总,汇总结果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转财 务部核算工资。 4.3 绩效薪酬构成:
4.4 奖惩标准: 4.4.1 绩效共分四等,其中96-100分为A等,91-95分为B等,85-90分为C等,85分以 下为D等,其中D等绩效工资为零。 4.4.2 绩效考核计算公式: 实际绩效工资分数(即绩效工资得分-84)×每分绩效工资=实际绩效工资 4.4.3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成绩连续两个月得C等者,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绩效面谈;第三个月继续为C等者,降薪20%或调整岗位。此员工在之后的评份中,如果连续三月得A等,在原岗位降薪者可以恢复原岗位工资,如调整岗位者可以优先补岗并享受所补岗位工资。 4.4.4 日常考核中,凡连续三个月得A等者,公司后续有职务空缺或评定优秀员工时的优先考虑晋升或奖励。 4.4.5 新员工入职起满一个月后参加绩效考核(从入职起不可超过60天)。 4.5 绩效考核执行细则
4.5.1 每月5号前各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上月《绩效表单》。主管填写考核表时需与下属 进行逐一面谈,严禁走过场。 4.5.2 每月8号将考核结果分部门进行公示,以便对下步考核进行修正。 4.5.3 每月10号前行政人事部将上月《绩效表单》汇总整理后交财务部;同时行政人事部 协助总经理完成对部门经理的考核。 4.5.4 每月25号(休息日顺延)由行政人事部组织绩效说明会,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参加。 4.6 监督申诉、机制 4.6.1 全体员工有权对全部考核活动行使监督的权利,行政人事部负责接受员工的考核设诉 及调查处理。 4.6.2 实行考核申诉机制,逐级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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