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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这3个字,小心变成一纸空文|浙江律所

 夏日windy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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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社会,欠债不还的现象非常普遍,借款人赖账的“技艺”也是独出心裁,花样翻新,债主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可还是防不胜防!


  假如你不想看到自己“站着借钱,跪着要债”的凄惨景象,那就先把借条写好吧,特别是以下这3个细节,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借条”、“欠条”混为一谈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诉讼时效,在同样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借条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开始计算,最长可达20年;而欠条一旦形成,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且仅为两年。


  小编建议,借钱写“借条”,而不是“欠条”。




“借”和“借到”有歧义


  比如:“今借现金1万元······”,出现这样的借条,债务人有可能会以未真正“借到”出借人的金钱为由,赖账不还。


  小编建议要写“借到”,而不是“借”。借到了,说明钱已经到账或者支付;借,就缺少了这么个意思,如果对方从这个缝隙挑毛病,法官也是会考量的。




还:“huan”?、“hai”?


  比如:“今还欠款3万元······”,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今还(huan)欠款3万元”,也可以解释为“今还(hai)欠款3万元”,一个多音字,常常能让借条表达的内容产生歧义。


  小编建议改成“归还欠款”或者“未还欠款”即可。


  除此之外,债主们还要谨防借款人在借条上故意签小名或错别字,比如:“宋哲”写成“宋喆”。小编建议对于借款人的署名,最好让借款人出示身份证进行比对,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自不良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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