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及处理办法,详情如下: (一)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测。 (二)论文格式必须为Word文件。 (三)被检测论文的电子版文档,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四)为提高检测准确率,在论文检测前,提交者将论文的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文献综述、注释、参考文献、附录、致谢部分删除。 (五)检测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检测结果由图书馆统一出具。 第七条 检测结果的处理 (一)论文查重检测结果≤25%的学生可参加当年毕业论文答辩,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和指导费按相关规定正常计算。 (二)第一次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在25%-50%(不含50%)的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并进行第二次查重检测,通过后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和论文指导费按规定的90%计算。第二次检测还不通过的学生,延缓毕业,取消申请学位资格,不计算其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和论文指导费。 (三)对第一次论文查重检测结果≥50%的学生,延缓毕业,取消申请学位资格,不计算其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和论文指导费。视情况对其指导教师作出诫勉谈话、直至取消指导教师资格等相应处理决定。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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