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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供应链金融之商业承兑汇票(一)

 瀚庭 2017-05-06


壹  商票与应收账款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跟我一样,曾经纠结过,付了票据是不是应收账款就没有了?票据和应收账款是不是不能同时存在?如果你问我,答案是什么?我只能说:无解啊。因为我认为,这是选择和思考的结果,不是能不能的问题。如果你是去记账,那么你可以记应收账款,也可以记应收票据,二选一。当然,如果审计师要求你必须计入应收票据,那可能是另外一个事情。如果你是想确定法律权利,你可以同时确定应收账款转让并转让背书,只要所对应的贸易关系或者其他其他基础法律关系是同一的,不会因为有了票据权利,买卖或者债权的基础法律关系就消失了。基础法律关系还在,应收账款或者票据实际上确定的是同一个基础权利,没有多大影响和关系,不知道这个解释是否说服了你。但商票和应收账款却又是不同的。

  首先,转让时的生效条件不同。应收账款实际上是基础的买卖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中一个付款请求权,这个权利是债权性权利,具有相对性,债权转让时通知了债务人(付款人)才对债务人生效。而票据由持票人背书给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持票要求付款,不需要通知票据付款人,即对出票人生效。

  其次,票据由票据法保护,对任意前手可追。商业承兑汇票签出后,付款人拒绝付款,持票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前手追索,要求付款。但应收账款转让后,只有约定有权向直接前手请求反转让或回购的权利,不权直接向其他前手追偿。

  第三,转让后,抗辩权是否可以抗辩不同。商票转让给其他人后,付款人无条件付款。但应收账款转让后,基于买卖关系或其他债权关系的抗辩权(出现特定情况,拒绝付款的权利)依然存在,债务人除非放弃抗辩,否则可以抗辩。


贰  商票与赊销

在B2B贸易中,经常会出现赊销。出现赊销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决定的:

1、买方过于强势,由于买方的资金压力或者企业希望通过做大应收账款体现财务管理实力,形成的赊销。这种情况在国企和央企非常常见,因此我们看到很多保理业务或者票据业务来自于大型国企、央企,部分来自于房地产企业。

2、卖方希望支持销售,给予下游一定赊销的账期。这种情况民营企业比较多,对于民营企业而言,主要的收入来自于下游企业,给予一定账期对于营销、提高销售收入有一定的作用,比如魏桥等。

当然,赊销可能对企业产生一系列不利的影响,例如买方可能持续拖欠,影响卖方现金流周转,甚至形成坏账。在赊销过程中,通过使用商票,可以使原本无限期拖欠的赊销付款期限确定、付款金额确定。当出票人或者承兑人的信用较好时,还可以进行贴现或者支付,是对赊销的保护,有利于盘活企业现金流等,支持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叁  商票与供应链金融

  2008年后,特别是13年后,中小企业信用风险频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待中小企业融资等,更加的谨慎,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能力越来越差。但这些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贸易关系仍然在,无非是有钱多做,没钱少做而已。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只要是持续的,未来可以付款的,有足够信用支持的赊销行为产生的应收应付,都是可以金融化的,供应链金融便顺应时代的需要,进入了3.0、2.0时代。银行的贸易金融部等,也纷纷改名改名为交易金融部,足以体现交易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

   商票作为交易过程中的支付手段也好,担保措施也好,如果有信用较好的企业背书,对于交易相对方的权利确认、未来权利的流转、融资和证券化都起着至关重要的地位,逐渐成为供应链金融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商票,也成为很多企业,特别是有核心企业支持的上下游企业的主要趋势。这是中国商业信用发展的必经之路,商票的价值也在应用中逐渐被大家接纳、信任,成为供应链金融中的优质资产。

结语

呃,不好意思,又要草草收场,时间紧张,回到家,老爸老妈催着去吃饭,改天再跟大家先聊一下票据的其他知识。可能有稍许错别字,急着跟大家见面,就先发了。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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