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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8.有关辩论、争论

 瀚煜 2017-05-08


人与人
8.有关辩论、争论
  人与人之间的思维因对某一事物的看法角度、全面程度以及对该事物的理解认识不同而产生差异,故而对同一事物有着不同的看法,这都是很正常的。社会是变化的社会,事物是矛盾的统一体,这就不免使我们看问题存在分歧,俗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是如此。
  有个寓言叫“盲人摸象”,说的是几个盲人摸一只大象,得出了不同的结论。盲人是看不见大象整体形状的,只能凭触觉去摸,摸到象牙的说大象像一根棍子;摸到象腿的说大象像一根柱子;摸到身子的说大象像一堵墙;摸到尾巴的说大象像一条蛇,他们四人争论起来。你能说他们不对吗?就局部来说他们说的都对,但整体而言又都不全面。这个寓言看似很简单,实则寓含有很深的道理:
  象可以被认为是广义的“气象”、“现象”,就是大家都在摸事物(宇宙)之“象”,也就是在寻找事物的规律,解读万物终极之象;摸即为感觉、认识,每个人对事物之“象”都有个人自己的感觉,也就是个人自己的认识,这种认识如果不说出来,便只能停留在自己的脑中,别人便不为所知,就像一些无法交流的动物各自有各自的心事一样。
  对于人来说,摸“象”后一般都要有说的过程,“说”就是大家把自己的认识摆在桌面上,以便与同伴交流,让对方认可。假如在一块交流的人相互之间听不懂对方的语言,则无法相互解读对方的心理,也无法了解别人对“象”的认识,那么说便不具意义;这就存在一个使用相同语言,并界定词意范围的问题,也就牵扯到哲学上对语言的解读——“语言学”,是否统一?如果恰好大家都使用同一语言,并对语言用词范围进行了统一的界定,那么说便能够继续进行下去。
  个人把自己对事物的认识摆在桌面上,假如大家对“象”的认识相同,取得共识,那么在这几人的范围内,这种认识便被认为是
“真”,由此反复被很多人验证无误便很可能被上升为“真理”;而倘若人们对“象”的认识不同(也是常有之事),个人的认识不能为他人认可,那么必然要有一个“辩”的问题,(这个辩为辩论的辩,而不为分辨的辨),在辩的过程中,大家都要拿出自己认识的依据或是证明之类的,说明自身认识的正确性——各舒已见,倘若有人能修正这种认识使众人的认识达到统一,那么这种统一的认识又有待于上升到“真理”;而倘若大家依旧相互之间不认可,那么便是各持已见,于是这样就产生了人类认识上的争论,争论是有待于认识上的统一。
  人们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产生差异,通过谈话和争论,是为了消除这种差异从而达成对问题的共识或相互理解。人通过辩论和争论,知识和经验逐步地丰富,看问题会全面起来。
  争论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好方法。(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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