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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咨询服务市场的分水岭|锐观察

 树悲风 2017-05-11

PPP创新结构

锐思维咨询专注于PPP结构设计,致力于寻找PPP与社会资本业务战略的契合点,设计PPP与基础设施金融工具的联结口。


4月26日,六部委联合下发了财预(2017)5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规范性文件。文件再次重申了43号文中地方政府规范的举债融资路径,并对近一段时间以来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中的不当操作进行了规范,尤其是对地方政府使用PPP基金更是直接使用了五个“不得”:   


    1、地方政府不得借钱设立各类投资基金;

    2、不得利用投资基金或PPP变相举债;

    3、不得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或确保其不受损失;

    4、不得承诺最低收益;

    5、不得对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以变相举债。


50号文招招指向地方政府近年来各种违规操作及由此引发的潜在债务风险,我们能够清晰地感到中央、部委对市场上的各种不当做法有着清醒的认识,并总是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进行问题纠偏,“绕开监管”的博弈空间正在收窄。


除此之外,50号文件跨部门追责力度空前,追责范围扩展至政府和融资平台之外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尤其是对中介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追责,效果可能比追责其他参与方更加有效。


同时颁布的另外两个重量级文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2017】41号)、发改委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三个文件看似独立,其实细品,也能品出一个内在的逻辑。如果说六部委的50号文件重申了地方政府规范化的举债融资机制,是“堵暗道”的措施;那么,发改委的PPP专项建设债发行指引,给PPP项目建设期融资“开明渠”;而保监会的41号文件,可以视作是保险资金进入PPP项目的规范性文件,具有较高的操作价值。PPP专项建设债与PPP项目收益债以及ABS的配合,也为PPP项目的推出勾勒了一条不错的路径。于此,我认为这三个文件的出台是PPP咨询服务市场的分水岭,对PPP咨询服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然地方政府只有规范化的PPP这一条路可走,那么真正的PPP项目要落地,资本进入、推出和保障机制就需要更高水平的结构设计。模板“套出来”的实施方案并不能帮助社会资本,尤其是金融机构参与项目、落地实施。


我们也注意到,与前两年不同,随着PPP的探索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进入深水区,PPP市场正在发生着一些重大变化,一是地方政府已经正在从关注建设向关注运营发生转变,市场上专业运营机构的稀缺给社会资本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二是PPP项目的主导正在从建设企业主导逐步向金融机构主导发生转变。能够参与项目全生命周期并全程主导的参与方当中,地方政府受政策法规约束、建设企业主观意愿不强烈、运营企业资金实力不足,唯有能够整合各方资源的投行类金融机构符合上述条件。当然,尽管目前市场上拥有这样意识的机构不多,但我们已经看到很多信托、资管、基金、租赁等机构开始的努力创新。PPP市场发生的重大变化必然带来客户需求的变化,催促PPP咨询服务市场发生改变。PPP咨询服务买方市场正在逐渐变得强势,客户需求必然因此细分!


从2016年起,锐思维咨询就把目标客户定位为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客户,把产品定位为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客户参与PPP项目的结构设计咨询服务。2017年,锐思维认真分析研究了客户行为并进行了客户需求的二次细化。我们发现,客户从发现一个项目到决定投资,需要经历“发现项目—甄别项目机会—筛选—决策—培养—投资”的过程。一个客户往往需要从众多项目中“慧眼识珠”,这个筛选的过程需要专业的PPP咨询机构提供辅助。但一个矛盾出现,就是在项目没有决定投资之前,客户一般不愿意承担高昂的咨询服务费。既又需要专业机构的意见,又不愿意承担项目不能的风险。面对这个需求,锐思维咨询推出了两款产品——《PPP项目诊断分析》和《PPP项目收益测算分析》。我们同时推向市场的还有一款产品——《项目分析一对一》,这款产品是帮助客户应对不同应用场景下的项目交流,比如,项目经理的项目汇报、公司内部的投资决策项目评审会、与地方政府的项目沟通会、与合作伙伴的项目推介会等等。通过一天的时间,小范围针对项目进行详尽分析,让客户对项目了然于胸。


为了让更多的客户了解这些产品,我们会专门定期举办体验活动,敬请大家关注。今天,我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锐思维咨询

PPP结构设计专业服务提供商

文丨王大伟   编辑丨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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