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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机构设置

 淡泊宁静致远斋 2017-05-11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公室职责

1、协助行长组织机关办公;

2、协调行内外工作关系;

3、组织重要会议,负责公文审核和收发、传递、打印、归档;

4、负责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以及金融政策、信息的传导和反馈;

5、管理中心支行、中心支局、中心支行党委等重要印鉴;

6、负责金融信息和金融宣传工作;

7、协助行长处理有关金融法律事务;

8、负责机要保密工作;

9、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10、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11、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12、对辖区内各市支行办公室工作进行指导;

13、完成行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货币信贷管理科

货币信贷管理科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的货币政策方针政策。调研分析辖内货币信贷工作状况,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监测和跟踪、分析辖区内货币信贷资金运行情况,分析经济和金融形势,把握金融运行态势,开展动态信息调查,反馈货币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再贴现资金、再贷款资金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等金融市场的管理,提出货币信贷政策建议。

3、根据上级行授权,运用部分货币政策工具,贯彻实施货币政策。

4、负责对辖内陆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管理,监督其缴存情况。

5、及时督促国家利率政策,监测辖内金融机构利率政策执行情况。

6、做好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协调、推进创建信用村镇、信用社区等工作,加强金融债权管理,认真做好金融机构债权保全证明认定工作。

7、加强辖内金融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辖区金融风险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8、监测、反映辖区内金融改革进展状况,尤其是关注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农信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

9、在上级行的授权下,参与有关金融风险的处置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按照上级行要求,负责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

10、组织参加全行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廉政建设,严格劳动纪律,搞好保密工作。

11、负责对三市支行的货币信贷管理工作和金融稳定工作的业务进行指导。

(三)调查统计科

调查统计科部门职责

1、开展各种调查研究,及时分析辖区内经济金融形势,监测货币、信贷运行情况及发展态势,向行领导及政策决策机构提供分析、预测报告和政策建议。

2、开展经济金融统计上报工作,组织、领导、管理、监督、检查辖内金融机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和发布镇江市金融统计资料,向金融系统和地方政府综合部门提供金融信息咨询。

3做好经济监测工作。包括工业景气、储蓄问卷、物价和银行家问卷非调查和分析工作。做好货币监测动态和经济金融信息搜集上报工作。

4做好征信业管理工作,负责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以及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并向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征信宣传。做好贷款卡发放、年审工作,建立企业经济档案数据库,对外提供信贷信息咨询。加强对贷款卡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开展贷款卡使用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贷款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同时,为金融机构做好信贷咨询服务工作。

5、组织辖内各会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承办镇江市金融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6、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廉政建设和劳动纪律,安全保卫保密教育,实现工作无事故。

7、指导、考核辖区内三个人民银行市支行的调查统计工作。

8、完成中支党委和上级行对口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会计财务科

会计财务科部门职责

1、负责辖区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根据《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组织和管理本辖区人行系统的会计核算业务,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和反映金融业务活动情况。组织本行有会计核算业务的部门和辖区支行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银行会计内控制度,防范和化解会计风险。

2、承担本级和所辖支行的财务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负责集中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汇总、编制财务预算,并组织执行、检查、考核和分析,负责事后审核市支行日常费用开支,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全行的财产和财务管理,编制全年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组织固定资产价值核算,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审批固定资产的处置,汇总反映全辖固定资产情况。

3、组织管理辖区支付清算工作,负责支付清算、同城票据交换和银行账户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组织贯彻支付结算、清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其业务处理手续,负责辖区支付工具的推广和应用。根据镇江市同城票据交换的相关规定,对本辖区的同城票据交换业务进行管理和考核,维护同城票据清算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银行机构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4、负责会计核算和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维护支付清算秩序。根据上级行相关规定,部署本辖区会计核算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升级接入等工作,维护支付清算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组织开展辖内反洗钱工作,收集反洗钱工作信息,对辖内本外币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进行监测,组织和进行反洗钱的监督检查。

6、根据上级规定,审查和汇总编制本辖会计类、结算类、财务类等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做好有关会计资料积累、分析工作,保管好会计档案。

7、根据全行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分析,反馈会计信息,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会计队伍培训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8、完成行里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科技科

科技部门职责

1、在中支党委及分管行长领导下、在上级行科技部门的指导下,对所辖人行系统的科技工作实施归口管理,协调银行系统的科技工作。

2、根据上级行要求,制定和实施本行及辖内的信息化工作发展计划和建设方案。

3、负责组织、管理、承担和协调金融信息化基础工程的建设以及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开发、引进、推广和维护等。

4、负责组织、协调跨行业务系统的信息化工程建设,并按上级行有关要求进行科技监管。

5、负责制定并督促各项科技管理制度、办法及操作规程的贯彻和落实。

6、负责计算机安全管理,承担计算机安全技术防范体系的建设。

7、负责计算机网络等基础设施运行,为计算机应用系统提供技术保障和技术服务。

8、负责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选型、购置、处置、调剂及建档等工作。

9、协调辖内银行卡的联网联合通用工作。

(六)货币金银科

货币金银科部门职责

1、根据镇江市经济发展的需要编制发行基金年度需求计划和现金年度投放、回笼计划,确保现金合理供应。

  2、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和分析货币发行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为总行、分行调节流通和制定货币发行政策提供依据。

  3、组织新版人民币、流通纪念币的发行和旧版人民币、残损人民币的回收。

  4、根据市场货币流通状况,编制、调整、执行发行基金调拨计划,调整本辖区市场流通货币的票面结构

5、根据上级行指令,办理发行基金的保管、调运及核算业务。

6、根据国务院、江苏省和镇江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以及总行、分行反假货币工作的规定,组织开展反假人民币工作。

  7、办理商业银行现金存取业务,组织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兑换和挑剔业务。

8、规范现金支取,加强对可疑现金收支管理,监督、检查、协调商业银行现金出纳业务。

(七)国库科

国库科部门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国库科负责办理政府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退库以及国库统计分析、国债发行、兑付管理等工作。现有正式干部职工9人:其中党员4人;大学本科生8人;中级职称人员5名,初级职称人员3名。国库科现设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辖属1个中心支库,3个县(市)支库,4个区支库。国库科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国库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手续》、《国库资金风险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库监管工作指引》等规章制度,研究拟定辖区国库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和规定。

2、及时准确办理镇江市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和退付工作;组织国库资金清算,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3、负责对辖内各级国库的指导、管理,对商业银行、信用社经收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4、加强与财政、税务、海关、财政专员办等部门的协调与联系,监督检查财政、税务、海关等征收机关在开户、拨款、退库等方面的情况,对违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5、加强国库资金的统计和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国库收支统计报表,监测国库收支动态,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国库资金变化对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的影响。

6、负责国债的发行、兑付、统计等工作,对国债承销(代销)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7、其他工作。

(八)内审科

内审科部门职责

  1、为提高内审工作效率,确保全面、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制定本岗位职责。

2、本制度坚持岗位定性与工作定量相结合的原理,做到岗位明确,分工合理,责任到位,注重效率。

3、内审部门建立5个岗位:

1)、内审科科长岗;

2)、内审科副科长岗;

  3)、内审科综合管理岗;

4)、内审科审计岗;

5)内审科内控岗。

  4、以上岗位视工作量和实际情况,可以一人多岗或多人一岗。

5、岗位责任与工作权限:

(九)人事科

人事科岗位人员职责

  1、根据上级行工作要求和行领导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负责制订全行干部、人事、劳资、教育、组织等工作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并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

  2、负责组实施对支行领导干部、中支中层及以下干部的考察、考核、交流等方案。对全辖科级干部提出培养、使用和调整建议,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负责组织参与对各支行领导成员的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向党委报告,根据党委意见督促办理有关具体工作。

  4、按政策和本行工作需要,负责拟定全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经党委讨论同意上报审批,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报批工作。

5、负责协调本行各系列职称评(考)聘和管理,负责指导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

6、负责组织、指导、管理老干部工作、劳资统筹工作、信息档案工作、教育培训工作等。

7、负责有关信访的调查、上报或协助处理等工作。

8、深入调研,总结工作,主持起草重要文件、工作总结、报告,审核、签发上报下达公文。

  9、完成中支及上级行对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国际收支科                                                                                                                                                                                                                                                                                                                                                                                                                                                                                                                                                                                                                                                                                                                                                                                                                                                                                           

国际收支科部门职责

  1、负责辖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监测、分析工作;

  2、负责辖内结售汇统计分析及金融机构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管理;  

  3、依法检查辖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组织外币清算工作;

5、组织辖区开展信息调研工作;

6、承办江苏省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外汇管理科

外汇管理科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和规章,根据上级及中心支行的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有关外汇管理实施细则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辖内外汇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指导、检查。

负责监督辖内经常项下的汇兑行为,对超比例、超金额的经常项下的结、售、付汇进行事前的真实性审核。

3、负责辖内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监督管理。

4、负责辖内外汇账户的管理。

5、负责辖内保险公司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的初审及风险监管。

6、负责辖内对出口加工区实施保税区域外汇管理政策;

7、负责辖内资本项目相关外汇业务登记、审批、审核和监督管理;

8、负责对辖内各县市支局外汇管理人员进行外汇管理业务及政策法规培训、考核。

9、负责对辖内外汇收支情况进行调研、分析。

10、承办上级局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事后监督中心

事后监督中心部门职责

1、制定事后监督操作办法、确定监督程序和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对全辖“央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中支货币发行会计业务、国库会计业务的合法性、会计处理合规性、核算结果准确性和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事后监督工作,防范会计核算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及时向被监督部门反馈事后监督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跟踪被监督部门的问题整改情况,落实整改要求,并以此促进被监督部门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密风险防范。

5、定期开展监督报告工作。及时分析、研究监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建议。

6、及时向行领导报告监督中发现的各种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

7、积极探索、创新事后监督的方式和方法,提高事后监督工作的效率、质量。

8、负责监督后会计档案的装订、保管和移交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保卫科

保卫科部门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办法,并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负责辖区人民银行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及其他刑事案件协查工作,并制定“三防一保”工作措施;
 
(三)承办本地区人民银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

(四)组织实施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的发行基金、金银、有价证券的调拨押运工作;

(五)组织检查、指导、协调其他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加强发行库安全管理,落实24小时双人武装守库值班制度;

(七)加强公务用枪、弹的管理工作,严防涉枪涉弹案件发生;

(八)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和检查;

十四)纪检监察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上级行党委、纪检部门及本级行党委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在辖区人行系统的贯彻执行。

2. 领导辖区人行系统内的行政检查工作。

3.检查、处理辖区人行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重要或复杂案件。

4.受理对辖区人行系统党组织、党员及工作人员的检举的控告,受理辖区人行系统党组织、党员的申诉。

4.在中支党委的领导下,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对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5. 监督检查辖区人行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金融政策和金融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

7.调查处理辖区人行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金融政策和金融法律、法规、制度的案件。

8.受理对辖区人行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金融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中支行内的个人或单位不服行政处分、处罚的申诉。

9.完成上级行纪委、监察室和中支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宣传群工部

宣传群工部部门职责

1、根据上级和行党委的整体工作部署,提出本系统的宣传思想工作意见,报经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和本行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

3、开展理论研讨和培训,不断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

4、协助党委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具体工作,指导所属支行党组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本市人行系统党建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评比表彰工作。

6、根据检查内容和考核办法,组织对本市人行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7、调查分析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督促所属支行党组及本行机关各部门围绕央行中心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经常向党委、分管领导和上级行汇报宣传思想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9、组织开展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10、负责做好本行系统有关党的思想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做好本行有关简报、信息、图片宣传报道、橱窗及内联网宣传的编排、管理工作。

11.负责本单位的工会工作。

(十七)营业室

营业室部门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营业室是中心支行直属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清算提供服务,是中央银行对外服务的窗口,承担着社会资金的同城与异地汇划。主要业务是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支付系统业务。主要岗位有:接柜岗、会计记账岗、会计复核岗、联行录入岗、联行复核岗、综合岗、会计主管岗。

(十八)后勤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中心部门职责

  1、负责中支房产管理;

2、负责中支固定资产管理;

3、负责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4、负责中支工程施工、大楼维修;

5、负责办公大楼绿化卫生管理;

6、负责职工食堂管理;

7、负责中支接待工作;

8、负责中支车辆管理和调度;

9、负责办公大楼设备管理和消防;

10、负责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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