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沟通和交流,请不要忘记点击本文右上角“+关注”哦! 2017年5月10日我写了一篇文章《我的股权被偷偷转让,咋办?!》,文中甲(隐名股东)的股权被丁(显名股东)私自转让给戊,至于甲能否追回股权等结果如何暂且不论,这里就引出一个命题:如何最大程度上维护隐名股东的股权安全等合法权益?本文仅就这个专题作一简述,与大家共享,以期抛砖引玉。 1) 隐名股东是指将自己的资金委托他人以他人的名义投资于公司而自己不出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上,但股权收益归自己所有的投资者。 显名股东指自己受他人委托以自己名义投资于公司,但自己不出资于公司,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上却记载自己的名字,自己无任何股权收益。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关系是委托投资关系。 2) 隐名股东为了不使自己的股权被人拿走,需要求显名股东配合签署如下文书或协议: a 股权代持协议 该协议是隐名股东证明其股权委托代持的最重要的证据,所以协议条款要全面详细,比如代持股权数量、代投资金量、股权收益归属、无条件同意股权转让他人等条款宜具体。 b 授权书 该授权书旨在隐名股权参加股东大会时使用,有了它隐名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c股权质押协议 隐名股东为了防止他人在自己股权上设定质押权,与显名股东签订质押协议并在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将股权质押在隐名股东名下,当然如果法院再查封冻结该股权或他人再在该股权上设置担保也对隐名股东影响不大。 3) 为了确保隐名股东股权能顺利地转让给指定的第三人或过户到自己名下,隐名股东最好让其他股东出具放弃购买其股权并同意转让的承诺函。 4) 隐名股东需掌握的证据还有:出资证明(公司的收款收据和银行打款回单);出席的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的股息或红利证明; 总之,隐名股东相对来说处于较不利的地位,妥善处理好自己股权的相关手续,以备不测之需,确保无虞是为上策。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可私下交流。 篇篇皆原创,字字是汗水啊! 请您在收藏或转发前点击关注哦,方便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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