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是不是和我一样, 正在修改外聘律师写的合同,并有种“辣眼睛”的赶脚?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ACC)发布的《2017年度首席法务官调查报告》指出:近三分之一总法律顾问正在考虑更换合作律所。从侧面表明,hin多法务觉得外聘律师活不太行,最起码是无法交流。比如: 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企业与自己挑选的律所无法愉快合作?“辣眼睛”认为问题出在雇主与律所立场不同,自然看待问题的方式也不同: 也有法务认为,企业的具体执行人存在沟通不畅,导致对接失败,近而产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律师都是思路清晰有责任感的: 不过这三分之一雇主要解聘,另外三分之二还在合作ing。比如下面这位法务: 所以呢,也许双方都提高沟通的效率,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工作职能范畴,合作也许不是那么困难。理解万岁! 总的来说,挑选外聘律所就像谈恋爱,合适很重要;与外聘合作就像婚姻,懂得沟通更重要。 《劳动法实务技能提高(法务)》开课啦! 详情请看《劳动关系高级管理师(兼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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