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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史之:被掠夺的电视机发明人

 神奇的明 2017-05-14

2016-08-21王晋刚 专利价值茶座即使是在美国的专利制度不断完善后,大企业欺压剥削发明人的故事还在不断上演。它们利用自己的财势,钻美国专利制度的漏洞,动用各种法律手段来压制独立发明人,毁灭独立发明人成立的小企业,让他们为自己的创新成果伤心后悔,对美国的专利创新机制心存质疑。
电视机的发明人费罗·法恩斯沃斯就是其中的典型。法恩斯沃斯去世后,《纽约时报》在讣闻中称他为世界上最伟大、最具魅力的发明家之一。美国邮政1983年为他发行纪念邮票,表彰他为人类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时代》周刊将他归入20世纪100位最伟大的科学家和思想家之列。但就他本人而言,电视机是令他最伤心的发明,他应得的收益都给大企业剥夺了。电视机带给他的只有挫折和失望。他因此对电视机深恶痛绝,自己不看电视,甚至不让自己的孩子们看电视。
电视诞生是20世纪最伟大的事件之一。1925年英国科学家约翰·贝尔德就制造出了第一台能传输图像的机械式电视机,1928年开发出第一台彩色电视机,1930年他的系统开始有声电视节目试播。遗憾的是,因为速度原因,机械扫描电视画面质量很差,人物面部很模糊,噪音也很大。这样的质量得不到用户认同,更谈不上电视机的普及。
在此基础上作出革命性变革的是一个美国少年发明天才费罗·法恩斯沃斯。是他发明了高质量的电子扫描图像电视机,促进了电视机在全世界的普及。
法恩斯沃斯于1906年出生于美国犹他州的农家,幼年的就表现出早慧的迹象。他对见过的任何机械装置具有摄影般的记忆力和天生的理解力。11岁时,他就开始用电做实验, 12岁时就自己造了一台发动机,随后他为家里造了第一台电动洗衣机。
1921年,法恩斯沃斯14岁。有一天晚上,他看到杂志上有一篇文章,讲的是在空气中接受图象和声音然后再现的想法。该文章说,世界上一些最伟大的科学家正在利用特殊的机械试图制造这种装置。这篇文章引起了他的思考。他认为这些科学家的做法是错误的,机械的运转速度永远不可能快到能够清晰地捕捉和重现空中传播的电子信号。他觉得这样的装置必须是电子的。电子能够以机械装置不可比拟的速度运转,这就可使图像清晰得多,并且意味着不需要活动元件,既简单又成本低。
此后一段时间,法恩斯沃斯就一直在考虑如何设计一个电视机。几天后,在帮着家里耕种马铃薯地时,他
还一直在考虑这个难题。他设想,如果一个画面转换成电子流,像无线电波一样在空间传播,最后再由电子接收机重新聚合成图像。他抬头看着平行延展的马铃薯垄,突然意识到电子束能水平扫描图像。灵光一闪,法恩斯沃斯就产生了一个电子图象接收器的创意:在一个容器中捕捉光线,再用将光传送到屏幕,菲罗将这称之为“瓶里的光”。
几天后,法恩斯沃斯对他的老师贾斯廷﹒杜尔曼谈到这种能够捕捉图象的装置。为了解释他的想法,他还在黑板上给老师画了草图。
高中毕业后,法恩斯沃斯进入犹他州的杨百翰大学学习。他并没有完成大学的学业,在父亲去逝后,他不得不离开学校。法恩斯沃斯没有放弃研制电视机的想法。几年后他搬到加州的旧金山生活,开始为实现他的想法而不断研发。那是在1927年,他21岁。根据他14岁的想法,法恩斯沃斯发明了影像管,并在此基础上制造出了可以运转的电子图像电视机。同年他申请了专利。1930年8月,美国政府授予他电视机专利证书。法恩斯沃斯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准备大量商品化自己的发明。
他的发明马上遭到了大公司的觊觎。这个公司就是美国无线电公司(RCA ——Radio Corporation OfAmerica,以下简称美国无线电公司),当时美国最大的公司之一。这家公司于1930年使用了俄罗斯移民费拉蒂米尔.兹沃尔金的技术制造电视机。据说当时兹沃尔金已经制造出了一台样机,原理与1927年法恩斯沃斯发明的类似,但成像效果不佳,每帧只有40~50线。这是因为缺少法恩斯沃斯核心的技术秘密。
美国无线电公司高层认为法恩斯沃斯的电视机与公司的战略一致,但该公司不想支付专利费。公司的负责人戴维.萨尔诺夫曾经直白地告诉同事:“美国无线电公司只向别人收取专利费,从不支付专利费。”
1930年,萨尔诺夫要求就职于西屋电气公司的发明家兹沃尔金到美国无线电公司工作。为了取得关键技术秘密,他指示兹沃尔金就职前拜访一下法恩斯沃斯位于加州的实验室,以获得第一手的竞争情报。兹沃尔金被要求一定要见到发明家法恩斯沃斯本人,但不能说代表美国无线电公司,而是要谎称自己还是西屋电气公司的工程师,代表西屋电气公司探讨专利许可的可能性。天真热情的法恩斯沃斯根本没想到兹沃尔金是一名“工业间谍”。他花了三天时间陪着兹沃尔金在自己的试验室参观,详细解释了析像管原理,包括很多关键技术秘密。兹沃尔金听了后羡慕地表示:“漂亮的电视机,我希望是我发明了它。”
兹沃尔金搞到了发明中最机密的部分,然后回到美国无线电公司。听了兹沃尔金的报告,萨尔诺夫兴趣大增。1931年,他亲自拜访了法恩斯沃斯的实验室。此时美国无线电公司已经在开发电视系统方面投入重金。萨尔诺夫发现法恩斯沃斯的公司的研发制造远远走在自己公司前面,如果有资金支持,以后会走得更远,成为自己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萨尔诺夫提出用10万美元买断法恩斯沃斯的专利,让他拱手让出电视机市场。法恩斯沃斯断然拒绝了,他自己要生产电视机。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美国无线电公司于是开始对法恩斯沃斯耍流氓、使绊子。他们谎称兹沃尔金1923年的专利申请引导了法恩斯沃斯的发明,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了发明冲突申请。强大的美国无线电公司声称是该公司而不是小小的菲罗.法恩斯沃斯电视公司拥有生产、研发和销售电视机的权利。
美国无线电公司与法恩斯沃斯电视公司之间的官司持续了好几年。美国无线电公司声称兹沃尔金制造了一台电视设备,但并没有有效证据证明这台电视设备运转过。于是,该公司就说法恩斯沃斯是在兹沃尔金发明之后才发明他的电视析像管的,所以他的发明没有新颖性,不应该授予专利。法恩斯沃斯反驳说他1821年就产生了发明创意,美国无线电公司说,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来说,产生研制电视机的想法几乎是不可能的。该公司的律师甚至开展人身攻击,说法恩斯沃斯甚至可能都不是什么科学家,他大学都没有毕业。
美国无线电公司要求法恩斯沃斯必须提供他发明电视析像管的证据。法恩斯沃斯最后请出了他多年前的老师——贾斯廷.杜尔曼。杜尔曼出庭作证,法恩斯沃斯早在上中学时就构思出了电视原理,他还当庭画出了当年法恩斯沃斯的构思草图。这一下美国无线电公司的律师哑口无言了。
 1934年,美国专利商标局裁定,电视专利属于法恩斯沃斯。美国无线电公司还不死心,采取了“拖”字诀,上诉到法院。官司又打了16个月,该公司再度败诉,但还是不认输,不断诉讼,各种小官司整整拖了好几年时间。
当法恩斯沃斯终于合法地拥有了电视的所有主要专利时,已经到了30年代后期。这对法恩斯沃斯来说已太迟了,他的资金差不多耗尽了,新的投资因为诉讼也没有及时到位,公司走到了破产的边缘。更为残酷的是,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逼近,美国政府不久即宣布暂停发展电视工业。这样一来,电视合法生产的时间不得不推延到1946年后,那时法恩斯沃斯的核心专利已过了保护期限。
专利期一过,美国无线电公司便开始大批量生产电视,并在铺天盖地的公关活动中将兹沃尔金和该公司老板萨尔诺夫宣传为电视之父。法恩斯沃斯再也无力反击,他把最后一点资产卖给了国际电话电报公司,黯然回到家乡。很长时间内,他意志消沉,健康糟糕,靠酒精麻醉度日。

摘自《专利疯 创新狂》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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