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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印章惹得祸!!!

 碧海蓝天zhj 2017-05-16


一、建筑施工公司的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的印章大致分为以下几种:公司公章、分公司公章、项目部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技术专用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分公司负责人章等。  

公司公章在企业对外活动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盖公司公章的合约使公司获取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了一定了义务,公司公章可以加盖在合同、授权书、介绍信等契约之上。施工企业由于存在诸多项目部,而这些项目部又存在分布区域广、距离公司远的特点,为了便于对外签约、与政府部门联系等,诸多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均有自己的项目部印章,项目部印章可以在其授权范围之内使用。

     公司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可知使用于合同签订,按照规定,公司公章只有一枚,但是经过授权,一个公司可以刻制多枚合同专用章,在签约时,合同专用章具有同公司公章一致的法律效力。

     财务专用章使用于公司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如在汇票背书转让时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生效。

     发票专用章在开具发票时使用。

     技术专用章使用于施工企业的技术资料,如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等。

     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和分公司负责人章均是指代表公司或者分公司对外活动中使用的印鉴,其代表的是公司而非个人。

     此外,国有企业还会有党委印章、工会印章、共青团印章等,该类印章一般只使用于企业内部组织活动,不可以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使用。

二、印章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风险点

内部员工盗用风险公司内部员工可能会在用印时在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用于在事后出具收入证明或者出具辞职证明等,这会给公司带来保证责任风险和劳动用工风险。部分内部员工可能会“吃里扒外”,帮助其他单位出具对其有利的证明,如向分包商出具工期顺延证明、签证索赔单等,该类行为会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风险。  

印章遗失风险部分企业在印章丢失之后,既不报案,也不发布声明,而是另外私刻一枚,私刻行为既不合法,又因为遗失印章的存在给公司带来了诸多潜在风险。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四条规定可知:印章遗失,应及时向原印章制发机关报告备案,并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声明作废。刻制新印章必须提交原印章印样和声明作废的报样,按本规定重新申请。其他省份也有此类规定,公章遗失,首先应当及时报告备案,其次做遗失声明,以此来防范风险。

       印章被伪造风险:在经济活动中,部分违法单位或个人出于各种目的会伪造其他单位的印章,从事违法活动。如有些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分包单位为了获取不法利益,会伪造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印章,加盖在签证单上;部分挂靠单位为了签约方便,会伪造被挂靠单位的印章去从事签约等活动;还有部分单位索性直接伪造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印章,去参与投标。被伪造印章的单位在获知被伪造的消息时,应当于第一时间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应当在报刊发表声明,并向所有的合作伙伴声明印章被伪造的事实,切不可置之不理。

      员工“表见代理”风险:该类风险是指加盖的印章是真实的,但实际上加盖印章的人已经没有了代理权或者其代理行为超出了内部授权权限。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部分员工在离职之后,仍然带着原有公司的介绍信,按照表见代理原则,其代理行为对外有效,这就给公司带来了风险。为了规避该类风险,在员工离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司的合作伙伴发函声明该员工已经离职。

     项目章使用风险:绝大多数企业赋予项目部的权限都是有限的,但是出于管理中各种因素的限制,诸多项目部在实际履约中做了诸多超出权限的经济活动,如对外担保、对外举债、超额度采购等。由于项目部属于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同时代表公司进行对外活动,相对人一般无法明确项目部的权限,因此,在诉讼中,法院一般都认定项目部的行为就是公司行为。

三、如何防范用印风险

    (1) 加强印章的使用管理。

     采用印章使用登记制度,规范用印审批流程。针对不同类型的印章设置不同的审批流程,每次用印都做规范的登记,详细登记用印的申请人、用印类型、用印时间、用印份数等。选择责任心强、做事认真踏实的人负责印章的管理。杜绝在办公区域之外使用印章,如果印章必须外带,需要请示相关负责人。同时做到杜绝在空白纸张上面加盖印章,杜绝夹带无关文件用印,杜绝忘记加盖骑缝章现象。业务部门加盖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在一旁监督用印。

     (2)重视各类往来函件的用印监控

     大部分企业都比较重视正式合约的用印风险防控,但是对于一些往来函件,则不是那么重视,比如询证函、催款函、对账单等。该类往来函件也是契约的一种,部分公司员工在处理该类函件时降低了风险防范意识,没有对该类函件上的文字风险做仔细分析,匆忙中便加盖了印章,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如询证函中所描述的债权数额是否真实,需要在用印前仔细核实,方可加盖财务专用章。还有就是部分发函人会在函件中对诉讼管辖地做新的约定或者要求接收人放弃诉讼时效权利,发函人可能会将该类文字隐藏在页尾等不引人注意的地方,这需要用印部门仔细分析其风险,必要时请示法务人员做风险分析。

(3)规避表见代理风险

     针对公司对项目部等分支机构授权不明容易构成表见代理的风险,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约中均对项目部权限和各类管理人员的权限做明确约定,从而规避该类风险。在公司内部对所有员工进行授权,使其对自己的权限有清晰的认识,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越轨、不越权。员工离职后或者调离新的工作岗位后,应当向合作单位及时声明,使其他单位“心中有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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