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说妇产科最大的特点是什么?那一定是保留生育能力这一核心思想和概念。 记者丨兰蕙 来源|医学界肿瘤频道 2017年5月12日-5月14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召开第二届APOLLO专题会议暨第二届卵巢癌多学科诊治及进展学习班。此次大会邀请了来自美国、韩国、日本以及大陆包括台湾地区的知名专家学者到会讲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妇产科狄文教授发表了《年轻患者保留生育功能的卵巢癌治疗策略》的主题演讲,探讨卵巢癌患者保留生育功能治疗的热点问题。 人性化治疗应运而生 现阶段诊断技术有所提高,约1/4的卵巢癌在诊断时为早期,3%-17%的卵巢癌在40岁之前被发现;治疗技术也较前完善,I期卵巢癌五年生存率接近100%。与此同时生育年龄推迟,第一次妊娠前被诊断为卵巢癌的病例增多,有更多的卵巢癌患者要求保留生育功能。 考虑到治疗肿瘤,延长患者生存时间;同时提高患者生命质量、维护患者健康状态,我们妇科医生需要从常规治疗模式升华至人性化治疗策略。 国内外指南均存在争议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妇科恶性肿瘤保留生育功能临床诊治指南》有关卵巢癌患者保留生育功能的适应症: 1.患者年龄<35岁,渴望生育功能; 2.手术病理分期为IA期; 3.病理分化程度为高分化; 4.对侧卵巢外观正常,活检后病理检测阴性; 5.腹腔细胞学检测阴性; 6.“高危区域”(包括子宫直肠陷凹、结肠侧沟、肠系膜、大网膜和腹膜后淋巴结)探查及多点活检均阴性; 7.有随诊条件; 8.完成生育后,视情况再行子宫及对侧附件切除术。 狄教授指出在临床实践中,国内指南存在如下几点争议: · 指南第2条,规定手术病例分期为IA期,那么G1、G2期的患者是否可行保留生育功能治疗?若患者手术病理不在IA期,但强烈要求保留生育功能该如何处理? · 指南第3条,病理分化程度为高分化者,不同的病理类型可能预后不同,是否需要同样考虑? · 指南第4条,对侧卵巢外观正常,活检后病理检测阴性,卵巢体积甚小,肉眼评判外观是否正常困难,纯粹依靠病理检测存在不足。 · 指南第8条,完成生育后,视情况再行子宫及对侧附件切除术。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3-5年后迟迟未怀孕,随着患者年龄增大,是否继续促排卵?若患者坚持继续妊娠,是继续随访还是选择手术治疗,是否需要摘掉卵巢。 国外指南也存在争议,Novak’s妇科学(IA期、G1或G2、渴望保留生育功能的年轻患者)和FIGO(年轻妇女,需要考虑保留生育功能;对这些患者应该在知情同意后,实施保留子宫和对策卵巢的保守性手术)中的保留生育功能的意愿属于主观的想法没有概念,并且两者意见表示并不一致。NCCN(全面分期术后适用于临床IA或IC、所有分化程度患者)没有界定肿瘤具体的分化程度。 卵巢癌保留生育功能的指征 即便指南有争议,依照现阶段保留生育功能治疗策略各类型的卵巢癌在是否保留生育功能方面有各自的界定。以下即为不同类型卵巢癌保留生育功能期别和组织学类型的条件。 恶性生殖细胞肿瘤: 1.不受临床期别和组织学类型限制。 2.II、III、IV期患者,在切除转移灶和腹膜后淋巴结后,仍可保留没有被肿瘤侵犯的子宫和对侧附件。 3.即使无正常卵巢组织,也可保留子宫,日后通过赠卵获得妊娠。 卵巢恶性性索间质肿瘤: 1.IA or IC期一侧卵巢受累 2.全面分期手术 3.可不切除淋巴结 卵巢交界性肿瘤: 1.I-IV期 2.单侧卵巢交界性肿瘤:通常行患侧附件切除术。 3.双侧卵巢交界性肿瘤:肿瘤剔除术。 4.多不主张进行分期手术(易造成盆腔粘连)。 5.化疗不能提高长期生存率,反而伤及卵巢生理功能。 严格把控卵巢癌化疗指征 化疗对卵巢生理功能抑制作用较大,保留生育功能治疗后卵巢癌患者接受化疗需要慎重。一图教你轻松把握三种卵巢癌化疗适应症(见表1):
表1 三种类别卵巢癌化疗指征 目前指南存在不足,主要是循证医学证据不强,临床经验有限,有待于更长期的临床观察及随机对照试验指导卵巢癌临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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