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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楼送院子?开发商用了30年的骗局越来越坑爹了!

 tuzhanbei2010 2017-05-18

一朋友的朋友,交往不多,但从不多的交往中知道他是一个过马路看红绿灯喝完酒找代驾的守法公民。但是却上了城管的“黑名单”,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都被明晃晃的登在了《青岛日报》上。

因为他在小区里修建了违章建筑,而且“屡劝不拆”,被城管曝光。对于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来说,看了这样的公告一定会对我这个朋友和他的邻居们一脸鄙视,素质真低啊,有便宜就占。但事实是这样吗?

事实是这样的。当时这个朋友去惠水路看房子的时候,楼市正值低迷,房子均价在9000元/平方米左右,对比现在确实挺低,但那时候这样的房子周边有的是。在介绍户型时,置业顾问指着一楼的房子告诉他,地下室不计入产权证,暂时按照5000元/平方米算,如果能办出仓储证,就要和房子一样收钱。

仓储地下室和普通住宅卖一个价?有点亏吧?

这时,置业顾问又给出了一个说法:楼前的院子还赠送给你们,并且领着业主去一期看了院子的面积,一下子多出了几十个平方的小院,确实挺美。所以,这朋友的朋友就动心了。

有个小院,种种花,喝喝茶,不是很美的事儿吗?

但是麻烦就此种下。2016年年底,楼市突然火爆,然后这朋友的朋友在连仓储证都没见到的情况下,就被要求补缴地下室的费用,也就是说,开发商把这没有正规产权、挡光严重的地下室按照住宅价格收了钱。鉴于当前楼市,业主们只能无奈吃了这个哑巴亏。入住后收拾一下花园吧。但事实没那么简单,刚刚准备整理地面,就有人来阻止,最后业主们不得不停工。

最后,经过多方协调,相关部门同意业主们修整一下小院,物业还收了1000元钱。但是一楼业主开工后,楼上的业主又不干了,在分管leader网谈时,提出了这个老大难的问题。leader雷厉风行,表示会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处理,于是就有了开头这一幕。

这么个过程下来,你还觉得我朋友的朋友没素质吗?我认为,恰恰是因为他们都是有素质的人,才会天真的相信问题会解决,才会一忍再忍,最后落得这般下场。

同样,我们也不能指责住在高层的居民。因为开发商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已经把小区绿化面积减到了最少,有点空地也给你开成车位, 他们要保公共绿地也是正当要求。

唯一的问题,就出在开发商身上。但此时,你会发现,这赠送花园的条款没有体现在合同上,开发商一定会比勇士队的渣渣还一脸无辜:

说实话,这商品住宅一楼送花园,从30年前有房改的时候就有。在这30年中,我们对于这一大礼包基本可以盖棺定论了:这就是一骗局!

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孙靖处长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时,曾经明确表示,一楼带院的做法不符合《物权法》的规定。

孙靖表示,2016年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小区的绿地、公用设施、其他公共场所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均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或改变其用途,若未经批准就随意占用,则损害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制度,要求停止侵占,恢复原状,并可向项目所在地的城乡规划执法部门反映。

正是有了法律撑腰,楼上的业主们投诉才越来越理直气壮,而一楼的业主们才越来越没地方说理。

只是到了这我有点不明白,开发商在公开行骗的时候,为什么就没有人管?!在出现这种纠纷时,难道只能是一楼居民吃闷亏,开发商就不需要承担一点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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