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额制定方法的选择原则 宋 楠
劳动定额的制定方法种类繁多,采用不同方法制定定额的精度、速度各不相同,而不同方法所需(所适应)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也各不相同,选用时一般可从如下六个方面来考虑: 1.与产品的生产类型相适应 根据生产批量来考虑,批量较小时,可以采用估工法、类推法等相对简便但是精度较低的推定类方法,批量较大时宜采用精度更高但可能需要时间更长的测定类方法。 2.与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相适应 根据企业管理和技术工作的水平来考虑,着重在工艺文件的完整性、工时统计的准确性、劳动组织的形式和工作地服务的状况。如工时原始记录粗糙笼统的话,统计数据并不能真实反映劳动效率,就不宜采用统计分析法。 3.与企业定额人员的配备相适应 根据企业定额人员队伍来考虑,制定方法靠人来掌握和运用,效果取决于制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当人员配备不足或人员素质偏重经验型,则适宜采用估工与类推等推定类方法。 对于制定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包括编制工时定额标准)的情况,最好在定额制定环节上,采用专兼职结合——专职定额员与工艺技术、生管调度、一线操作等有关人员共同参与(按各类人员所长分工、形成能力与知识的互补)的配备机制。 4.与作业测定的工作阶次相适应 在劳动定额制定方法体系的作业测定类方法中,不同方法适用于不同的作业阶次,如PTS法适用第一阶次(动作),秒表测时法适用第二阶次,工作抽样法适用第三、四阶次,标准资料法可适用各个阶次,但需已备相应阶次的标准数据。 5.与产品生命周期的阶段相适应 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来考虑,如新产品投产前可使用PTS法,已投产产品可使用秒表测时法,已稳定生产并已有历史记录可使用统计分析法,新产品与老产品存在相似性可使用类推比较法。 6.与作业方法、作业周期等相适应 根据作业过程中人工操作和机动操作的比重、作业方法的稳定性、作业周期的长短等因素来考虑。如人力作业可采用PTS法-机器作业宜采用秒表测时法,作业方法固定可采用PTS法-作业方法不稳定宜采用秒表测时法,作业周期很短可采用PTS法-作业周期较长宜采用秒表测时法-作业周期很长或是非周期作业宜采用工作抽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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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劳动定额 > 《5-1.技术研究1》